儿天还亮着,等到天黑了,更好玩了。”
“上一次他们聚在一起跳舞唱歌,还斗舞呢,特别热闹。”
余笙看了一圈,都是年轻人,真的干得出这样的事情。
厉晟和肖燕燕都是熟面孔,从他们进来,就有不少人跟他们打招呼。
二人笑着回应,非常默契,余笙越看越觉得他们很配。
自然有人注意到余笙这个生面孔。
打招呼的时候,目光看过来,笑着打招呼:“这个妹妹第一次来吧,咱们这儿氛围很轻松的,你喜欢喝什么,我给你拿。”
旁边的厉晟一听,一脚就往他身上踹去。
“滚一边去,这也是你能搭讪肖想的,想喝自己去喝,警告你啊,别招惹我余笙妹妹。”
对方应该跟厉晟很熟,很熟练地躲闪了他那一脚,笑道:“别啊,这不是开玩笑啊。”
又跟余笙道:“你叫余笙啊,名字真好听。”
厉晟立刻拦住:“滚滚滚,一边去,少在这献殷勤,这不是你能搭讪的人。”
那人也不生气,又调侃了几句,端着酒杯离开了。
厉晟赶走了一个,却发现不少人目光看过来,几乎都聚集到余笙身上。
他忍不住扶额:“余笙妹妹啊,你也太招人了!今天要是护不好你,回头泊常哥知道了,能把我撕了。”
肖燕燕看了一圈,也感受到周围的目光。
再听厉晟这么说,挽住余笙的胳膊,非常骄傲。
“那也是我们余笙有魅力!”
余笙回来后,很少参加这些聚会,不过这些凝视的目光倒没有带来什么困扰。
从小到大被凝视的目光太多了,这些都是小儿科。
她一向不在意这些目光,只当是好奇罢了。
跟着肖燕燕一起,端了杯饮料,找了个不那么显眼的位置坐下,看不远处舞台上的乐队唱歌。
这是一首民谣小调,非常舒缓。
歌手坐在椅子上,一边弹吉他,一边轻声唱,悠悠道来,如同在讲一个自己的故事。
余笙很喜欢这种歌曲,很治愈的感觉。
一曲终了,仿佛故事讲完。
余笙忍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