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身是个生活品质很高,对各方面生活质量都很挑剔的人。
买房的时候也是花了大价钱,选了这么一处闹中取静的好地方。
黄金地段的高档小区,环境物业都是一流,只是面积相对他这种身价的人来说,就没那么大了。
一百六十多平,原本的三室打成了两室,客厅很宽敞,一间书房,一间卧室。
极简装修,没有任何多余的摆件,清清冷冷,干净,但没有一丝烟火气。
大概是因为墙面都被刷成了灰色的缘故,也或许是因为客厅主卧都不进阳光,房间的采光不太好,显得很昏暗。
还好挑高很高,目测有三米以上,倒是也不会让人觉得压抑。
上电梯这一路,两个沉重的购物袋都是乐隐年主动提着。
萧寂开门后,换了鞋,接过乐隐年手里的袋子,放在玄关上,找出那双新拖鞋递给他:
“猫科动物应该更喜欢阳光充足,亮堂堂的大房子。”
乐隐年接过拖鞋换上:
“还好吧,我爸妈是这样,但我比较懒,自己在家连窗帘都懒得拉开,朝南朝北都没什么区别。”
萧寂提着袋子去了厨房,将里面的东西一一收拾整齐,给乐隐年洗了水果,切盘摆好,又将饮料和零食递到他面前:
“晚上想吃什么?”
乐隐年坐在餐桌边,往嘴里塞了一颗小西红柿,看了眼时间:
“你歇歇,去洗个澡,睡半个小时养精蓄锐,晚饭交给我,六点钟,我喊你开饭。”
萧寂拉开椅子坐在乐隐年对面:“还会做饭?”
乐隐年挑眉:“当然了,别小看我,生活技能早就点满了。”
萧寂客套:“第一次来做客,我睡觉,你做饭,好像不太合适。”
乐隐年撵人:“哎呀去吧,别把我当客人,我就是个助理,应该的。”
萧寂顺从地回了卧室洗了澡,穿着睡衣从屋里出来的时候,发梢还滴着水珠。
乐隐年拆开了一包巧克力豆,正在厨房里研究着配菜。
萧寂靠在大理石台面边看着乐隐年:
“不用我帮忙吗?”
乐隐年回头,他身上系了围裙,腰间一扎紧,胸口衬衫的扣子就显得有些局促。
萧寂的目光落在乐隐年两颗扣子中间的缝隙上,顺带夸了一句:
“身材不错。”
乐隐年的小心机终于被萧寂看见,微垂的尾巴轻轻晃了晃,因为手上沾了水,他抬起尾巴推了推萧寂的腹肌:
“你去休息吧哥哥,我第一次做饭给别人吃,你在这里会影响我发挥。”
萧寂捏了捏他支在自己小腹上的尾巴尖:“我不困,我在客厅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