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西南往事:三十年江湖风云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8章 半个胜利者(4/5)
书架管理返回目录
句话:

    能够被称之为故事的过程,从来不是平铺直叙。

    我在林山即将栽一个大跟头,与这个大跟头相比。

    在这黔南州首府我遇见了一个人,更加让我后悔。

    我向来不喜欢用,大战,打仗这种词来形容我们办事。

    因为我们是黑社会,不配用这种字眼。

    也不喜欢用猛将,大将,小兵这种来形容刘宝,判官和他们手下毛毅些人。

    因为这和朴实无华,发生在现实的故事不相符合。

    我顶天算个黑恶势力头子,官家枪口过来的时候。

    喊我抱头蹲下别动,我几把痒了都不敢挠一下。

    能称一声蜀王都不过分的人物,不也被整得在法庭大哭。

    何况我这等小角色。

    我对官家畏惧害怕,这是从未否认过的事实。

    还几把大将猛将,自己都替自己尴尬。

    我只是个黑社会,不需要给自己脸上贴金。

    同样的道理,和人起冲突,也不愿意冠上地名或是时间或是人名,将其称之为某某之战。

    但有一件事,我愿意也觉得,配得上这样的描述。

    千禧年是个十分重要的时间节点。

    那一年风云际会,各方势力入场,神仙下凡,省市大能各显神通。

    连带我们这些不黑不白的人,也在其中乱战。

    局势糜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那是一场浩劫,也是一场越过龙门的天大机缘。

    乱战之中,我们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对手是谁。也不知道,自己所知道站在身旁的盟友,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盟友。

    有人借此一步登天,有人被打落神坛。

    那一年死去的人很多,不一定是物理生物层面上的死去。

    混乱的局势,以至于如今我都不清楚,多少人参与其中。

    那一年,一共有四个人获胜,却只能算作两个半胜利者。

    一个,半个,半个,半个。

    我将整个事件,称之为千禧年之战。

    在省会,我去找徐林时,曾远远见过一个人一面。

    我记得他。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