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那就办死他。”
皇叔点点头,他这无事生非的性格,除非我或者老林带着他办事,不然我绝对不会让他拿枪。
最能打的是李如来,文闯,最能惹事的是皇叔和二胡。
我把枪给他,已经做好了今天会死人的后果。
不用我说,只要皇叔手里有枪,有人敢冲医院办文闯,绝对会死人。
我深吸一口气,抬手揉搓脸庞。
王大祥是迄今为止,在这个狗屁江湖中,一群卵人里面,唯一一个还算有自己底线的人。
他还是我现在唯一的一个盟友。
他要是倒下了,我趁早收拾收拾跑路吧。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所以今天不管这件事最后闹多大,能不能收场,他既然做了,那我就必须跟。
李酉不会开车,开车的是他刚认识那个潘国安。
这小子一个大板寸,有事没事总喜欢搓一下脑袋,说话时瓮声瓮气,跟低音炮一样。
“大哥,李酉不是说,我们两个去办赵振那杂种吗。”
这还是我第一次见到他,不怎么熟悉。
不过他喊我一声大哥,也算是对我这个团伙有归属感。
我头侧向车窗外,漫不经心的回答道,“办赵振一个人,我们这次是去办大事,这么多人还比不上赵振一个啊。”
潘国安小声嘟嘟嚷嚷道,“大哥,我又不是不晓得。”
“人越多,越不可能死人。”
我目光一凝,转头看向开车的潘国安。
他这个理论有些让我发寒,什么叫越不可能死人。
死人从来不是目的,即便是梁博文和赵三先生那种,疯和愣的性子。
都不会希望死人,更不会希望自己跟人命有染。
办人只是做成事情的手段,目的从来不是办人。
更别提杀人,只有事情逼我们到份上,不杀人过不去这道坎儿的时候,才会这样去做。
潘国安被我看得有些发毛,小心翼翼的移开眼神。
我没有追究他,这种小混混很多也很常见。
动不动七个不服,八个不忿,今天要搞死这个,明天要杀人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