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自尊到近乎变态的心。
回家后的一个月,我变得越发消沉。
在那个法治极其混乱的年代,这点事对于警老爷们来说,连个屁都不算。
即便我不要脸,抚养我几年的二爹不要脸,我亲戚们也不要脸,不顾一切的去闹。
最多也就是施舍一般给几百块钱就打发了,再闹,进号子的就不是老黄,是我们了。
网络兴起后流行过一种十分操蛋的文学,什么青春疼痛文学。
归类于其中的有句屁话,大概是:时间是良药,能够治愈所有,即便治愈不了,也能习惯。
说这句屁话的人,我肯定他没有受过重伤,不管是心灵还是身体上。
因为那年心灵和身体都受到重伤的我,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感到半点宽慰。
反而让这伤口流脓,疼得我睡都睡不着。
差不多是两个来月后,我手指恢复得差不多。
又是一个赶集天,前一天晚上,我一整夜没有睡着。
在这个赶集天我起了个大早,给我二爹做了一顿饭。
在他还没有起床的时候,我挑着以前卖菜的家伙什,再一次去了南城。
这一次我两个箩筐中的菜品相很差劲,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烂菜叶子下有一把菜刀。
正儿八经的黑道大哥做事,能够决定胜负的不是喊多少人声势壮大的去砍人。
而是办人!
办人起码都要对方身上少个零件,重则废了他。
明晃晃的砍刀片子杀不了人,除非真就一刀砍在脖颈大腿动脉上。
砍背砍手脚,想要把一个人砍死砍废,砍刀片子太费劲了。
真正能够办人的是锤子,杀猪刀,厚背剁骨刀,军刺,三棱锥,枪支等等。
我屋头这把菜刀,我平日里砍骨头是它,切肉是它,切甜粑也是它。
刀背厚,刀刃薄,是把办人的好刀。
我下定决心要为我自己疗伤后,这半个月来我没少磨,更加锋利了。
好像已经没多少人记得,两个月前的正月,我跟条死狗一样躺在街上。
这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记得。
我是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