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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装杯如风,唯我疣猪蓬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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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白披风黑西装(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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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干上印上标记,训练自己使用獠牙的精准度。

    如今牛刀小试,果然成效斐然。

    一个甩头轻松击杀蹄兔。

    简简单单又一餐!

    要不是他用力太猛,完全可以控制力度,在獠牙穿透蹄兔之后,顺势把蹄兔挂在自己的獠牙上。

    如果刘畅对獠牙的使用能够达到那种程度,如同人用斧头将一块豆腐切割成一块豆腐丝一般。

    可谓是举重若轻,收发自如。

    即便是现在这样,能够用獠牙精准穿透猎物,对刘畅来说也足够了。

    吃完蹄兔肉,刘畅来到第二处白蚁巢穴前继续进食。

    他现在的食物供应,狩猎的收获大概占四成,白蚁贡献六成。

    不同于对第三处以及第四处白蚁巢穴的涸泽而渔,刘畅并不想破坏第二处白蚁巢穴,希望白蚁供应能够细水长流一些。

    所以他努力捕猎,减少对白蚁的摄取,尽量延缓白蚁巢穴的消亡速度。

    等到他捕猎获得的食物,能够完全满足自己成长需求。

    白蚁巢穴便可有可无。

    那时候再摧毁这处白蚁巢穴,对他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吃着白蚁,刘畅想着自己的事。

    经过半个月的发育,他的体型再次庞大了一圈。

    虽然还比不上铁蛋翠花这类亚成年疣猪,但也相差不远。

    体型增长,也意味着刘畅对于肉食的需求变大。

    倒不是说刘畅不能啃青草,啃青草会影响他快速发育的计划。

    所以他只能努力开源。

    疣老汉离开疣猪族群的坏处开始显现,有一些新的邻居进入了疣猪的领地。

    疣猪妈妈主动避让,以疣猪族群最开始的领地为界限,带领儿女团觅食。

    至于疣老汉在族群时开拓的领地,疣猪妈妈通通放弃。

    刘畅觉得疣猪妈妈的做法非常对。

    存地失人,人地皆失。

    失地留人,人地皆留。

    要是为了领地去拼命,导致族群成员减员,那才是最愚蠢的做法。

    在大草原上,活下去才是唯一的验证条件。

    刘畅也决定在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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