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子昂忽然大声道:
“还记得有一年,你母亲收留了一个被拐卖的男孩吗?被人打得遍体鳞伤,你母亲背回家时,已经奄奄一息,你可还记得他?”
霍烟脚步停下来,钱子昂的一步一步走下去,边走边再出声。
有一年爸妈吵架,妈妈带着她回镇上外婆家。
那时候外婆家里穷,能吃上一顿白米饭,一顿白面儿,那就是幸福无比的事。
那男孩在她家住了两个月,吃了三次白面,那是他从有记忆开始,第一样让他眷恋钟爱的食物。
那时候的面条,能有多好吃?
味道一定比不上现在各种烹饪调料煮出来的好,可男孩当初的幸福感,这辈子也无法再达到。
那时候还是小小女孩子的霍烟,看着男孩吃白白软软的面条,两颗眼珠子巴巴儿的盯着。
他让她尝尝,她坚决摇头。
等男孩吃完后,她才怯生生的问:
“哥哥,我可不可以喝面汤?”
不能吃,喝汤尝尝味道也好。
三次面条,他吃面,她喝汤。
霍烟妈妈说霍烟挑食,不爱吃面,那她潜意识里就这样认定了。
等到她回京都家里后,有条件天天吃面的时候,她条件反射下就拒绝了。
可要问她为什么不喜欢,她自己也说不上来。
是为什么不喜欢呢?
钱子昂知道,他钟爱面,他就是当年不懂事,一人独吞了一碗面的男孩。
十四岁的男孩,看起来却像个十岁的,瘦骨嶙峋,被人贩子拐走后,从未尝过人间温暖。
辛成素女士,那个美丽温柔的女人,第一次让他知道,有一种感情可以温暖他的心。
钱子昂站在霍烟下一阶梯,看着她。
“烟烟,是我。”
跟阿狸去医院时,就认出了来了。
可他即便认出来了也没有任何动作,这就是那时冷血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