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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山打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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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2章 靠数量取胜(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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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到过猎物的捉脚,却在冯成民的手里出现了,显而易见的是,这个猎物应该是被冯成民获取了。

    之所以这么说,那是因为像是套子和夹子这些打猎工具在抓到猎物后,都是需要经过处理后才能二次使用的。

    不然的话,猎物离老远闻到同类的味道后,是绝对不会钻套子或者是踩夹子的。

    而眼前的这种捉脚,跟套子和夹子都属于是一类的工具,抓到猎物后若是不好好处理的话,想抓野生梅花鹿是绝无可能的。

    所以王安认为,冯成民应该是拿人家别人的猎物了。

    可是要知道,类似于解人家套子上猎物这种事儿,是最被赶山人所不耻的。

    就像当初王安和木雪离还有王利仨人下夹子夹紫貂,好不容易夹到紫貂了,却被3个骑马的人给拿走了。

    兔子野鸡啥的也就算了,一张紫貂皮四百块钱起步,那是闹着玩的吗?

    不知道是谁拿的也就算了,但凡知道了,那搁谁谁不急眼啊?

    冯成民作为老赶山人,自然是知道这些赶山规矩的。

    所以一听王安说自己拿了别人的猎物,冯成民立刻辩解着说道:

    “什么玩意儿就我拿别人的猎物了?那是我撵的鹿,踩到这个捉脚上了,不知道别特么瞎说昂。”

    根据冯成民的表现可以断定,王安说的没错,冯成民确实是拿人家猎物了。

    只不过这事儿可能就像冯成民说的那样,但也有可能这就是冯成民给自己找的托词。

    王安也不说话,只是笑吟吟的看着他。

    毕竟自己是晚辈,而冯成民是长辈,当晚辈的笑话长辈,不管咋说也是有点不合适的。

    好在眼神儿到位,也是一种无声的打击。

    注意到王安那张满含深意的脸,冯成民突然就将木板捉脚给抢了回来,然后笑骂道:

    “你个小兔崽子,事儿这么多呢?爱看不看,不看给我拿回来。”

    说完话,冯成民还用眼皮狠狠的夹了王安一下。

    老话说的好,那就是“看破不说破,看穿不揭穿,打人不打脸,揭人不揭短”。

    可王安倒好,除了第三句话以外,算是把前两句话的意思和最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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