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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风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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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2章 夏盛飞的电话(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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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叫王二狗的村民,因为超过九成村民投票同意对他家房屋进行拆迁,最终被实行了强拆。

    为此,上报五门的王二狗,直接将事情捅到了网络上,试图用现代传播工具发起舆论维权。

    这件事情在网上一经传播,立刻吸引了大量关注。

    网友们的质疑很简单:村民们的投票去拆别人的家,这是否合法?

    有了这90的同意,看起来强拆似乎就具有了正当性,但事实真是这样么?

    这起事件,引出了一系列问题:在公共事务中,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少数服从多数?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保护少数人的权利,以防止多数暴政?其界限在哪里?

    听完了陆永辉的陈述,江云皓不禁摇了摇头。

    对于这个可怜的村民王二狗,江云皓无疑是同情的。

    “人类有多少共同体,就会有多少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应用,从这个意义上说,界定少数服从多数的适用范围是复杂和困难的。”

    江云皓喟叹道,“这件事情的教训,很深刻啊!它告诉我们: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绝不能超越宪法。守住和维护宪法是少数服从多数的前提,也是唯一的前提。”

    “宪法的生命、权威、意义在于保障公民权利,少数服从多数要以宪法为依托。宪法规定的人权、财产权、公民权利等不能以任何名义侵占和破坏。只有在维护宪法的基础上,少数服从多数才具备合理性、合法性、合公平正义性。”

    听着江书记的陈述,陆永辉连连点头:

    “是啊,书记说的是。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破坏宪法、超越宪法、凌驾于宪法之上,不能借口以长远利益、集体利益、公共利益的名义侵犯他人财产权、公民权。”

    停顿了片刻,江云皓接着往下说。

    “另外一个重点是,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绝不能应用到私人事务上。”

    聆听着江云皓的陈述,陆永辉的面色愈发凝重。

    事务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私人事务;另一部分是公共事务。

    “私人事务由个人自主决定,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生活道路和生活方式,只要不侵害他人利益,他人和社会不得干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只能应用在公共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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