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将生态环保工作作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客套话说了一小半,接下来全是问题。
首先,督察组认为,泉城市对于此次督察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做到边督边改、立行立改,也没能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督察组副组长李立军指出,泉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些进展和成效,但对标中央要求和人民期待,还存在不小的差距。
随后,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组组长黄波涛进行了补充发言。
黄组长在发言中指出,泉城市委市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贯彻落实刘总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树立不够牢固。
黄组长表示,泉城市委市政府对刘总生态文明思想的深刻内涵领会不够深刻,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还没有根本扭转,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落实不到位,统筹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治理还有不足。
其中,对市内湿地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高,监督管理不到位,章丘白云湖国家湿地公园等7处湿地公园,未落实《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鲁东省湿地保护办法》《泉城市湿地保护条例》等相关要求。
另外,长泽区小庄村西北侧,长时间大量开采、加工山石,大面积破坏山体,无相关审批手续;
平山县低空产业基地项目在已明确不再实施的情况下,一年多来间歇式从事开山采石,山体遭到严重破坏。
督察过程中发现,泉城市虽然颁布了《泉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10余部条例、办法,但明确的诸多职责任务、目标要求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相关部门对职责范围内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工作缺失,相关领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第二,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推进落实不到位,践行新发展理念不深入,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泉城市各区县,尤其是钢城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较大,结构性污染突出。
这其中,各地方政府攻坚克难不坚决,一些重难点问题长期未得到解决。
尤其是一些区县矿产资源开采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