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呈现了该案,揭露了黄某婷索贿、贪污受贿的行为。
片尾在总结的时候提到:这名女干部的不正之风不仅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也给党执政根基带来了威胁。
黄某婷,是一名出生于76年的女党员干部,还不到四十岁。
08年至14年期间,黄某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索取巨额贿赂。
在乡党委书记这个职务上,其曾与一名本地商人廖某结识,随即开始了交换利益的勾当。
黄某婷担任阳光乡党委书记的职务,她掌握了项目承揽的权力。
在13年6月,该乡启动了大棚道路硬化工程和土窑洞拆除复耕工程。
本来这样的政府项目,应该是公开招标来着。
然而黄某婷却擅自将这两项总价值达500万元的项目,直接交给了廖某的公司去做。
更为过分的是,她还安排下属人员补办了一套虚假的流程手续。
让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件事情最终被揭发出来,也是因为这个廖某。
省纪委收到的举报材料显示,这个黄某婷将项目给廖某做了之后,将欠廖某的58万元的买房的钱当作廖某给她的好处费,直接就不还了。
这一下,廖某可不干了。
因为黄某婷平常经常去高档饭店吃喝,几乎都是找廖某买单。
逢年过节,廖某还得给她送礼。
为了能承包一点工程,廖某的付出已然不小。
但这样的政府项目,利润其实很有限。
如今黄某婷得寸进尺,直接连58万都不还了。
廖某思来想去咽不下这口气,一怒之下,就实名举报了黄某婷。
表面上来看,这起贪腐事件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
但这其中,还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细节。
这个黄某婷不仅是涉嫌受贿、索贿,甚至还涉及到了权色交易。
根据省纪委掌握的情况显示,她这个乡党委书记在阳关乡和不少年轻的工作人员关系都比较暧昧。
其中一部分,甚至直接被她威逼利诱过。
而那些诚服于她的体制内的年轻小伙子,有不少后来都被提了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