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要是当土匪,这还了得啊!
哪儿有这么做买卖的?
五千就五千?啊!五千就上五千?
多亏庞北娶的是傲蕾啊,这要是娶了甄挽月,这草原还有一天安宁日子没有?
这活脱脱就是俩雌雄大盗呀!
而这边热闹着,庞北又不知道从哪儿掏出来了瓜子儿,他一面嗑瓜子,一面笑着看这边。
雪狐真无语了。
当然,她也明白了。
她现在站队就应该站庞北这边。
为啥?庞北护犊子!
而且这货极其不要脸!
甄挽月都这么不讲道理了,他笑呵呵地在那嗑瓜子?
真有你的!
所以,相比那些伪君子,雪狐绝对毫不犹豫选择庞北这个真浑蛋。
他浑蛋归浑蛋,孙义魁的老婆孩子,他能亲自出去拼命把人接回来。
就冲他这件事,雪狐的内心已经确定了下一步的站队方向了。
摩尔罕老了,他实际上已经没力气再管理整个组织,寒号鸟叛逃,对他的打击太大了。
眼下,一切都是雪狐在打理。
而且也因为雪狐一开始没跟庞北起冲突,这才有了后来的好日子。
庞北别看混不吝,但非常讲道理,他们赚钱,庞北一点不眼红,只按照自己的定价给,从来不想着要挟他们,瓜分利益。
他们赚多少,那是他们的本事,庞北就拿自己的这一份。
给自己的生意伙伴留足了利润空间。
他们的货好卖,就更容易赚到更多。
而庞北呢,就只是需要一些物资,这对他们来说不是难事。
雪狐想到这儿,接着用俄语说道:“唉……二位,我看你们还是拿钱吧!这位大当家,向来在这里横行霸道的,我们也没辙!而且最关键的是,她是我们的财神爷,她说个不,我们就得饿肚子。”
男人想了想,接着给年轻人一个眼神,年轻人咬着牙,把身上的真皮背包摘下来,直接递给了甄挽月。
甄挽月用枪挑起背包,她冷冷一笑:“如果不服气,可以来找我,当然你们要是来找我的时候,就写好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