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九章 想见皇帝?犯个死罪就可以了!(1/3)
甄英莲暂居哪里那是有本质区别的。
她若是在应天府衙门暂居,那不但要接受应天府差役庇护,出了事应天府上下都得受处罚,而且从性质上她是受害者,她与人牙子之间的矛盾那是受害人与罪犯之间的矛盾。
但若去了王府那就成了王府与金陵薛氏为首的达官显贵之间的矛盾。
何况李征没给薛蟠透露身份,只怕是还有针对四大家族的计划。
如此甄英莲若公然住在王府接受王府的庇护,那岂不是把什么都暴露了?
马彧对这些门道可熟悉的很,自然不肯钻进这么一件铁证如山的案子里面去。
阎应元也只好命应天府找来几个粗使婆子健仆就近照看甄英莲,一边急忙把那推官送到了都察院处,又具折启奏。
这等拐卖女童草菅人命之人必当被秋后处斩,这需要皇帝御笔亲批。
此处多落一笔细节,皇帝御笔亲批处决的罪犯,俗称“御笔勾决”,在大明时代是要在奉天门御门听政之时才能决定,都察院、大理寺、刑部三司长官要全员到场,这也是为了尽量避免冤假错案。
而大虞皇朝太祖皇帝钦定的“御笔勾决”更严格,一般死囚必须押赴京师、刑部初审、三司会审,而后在八月中旬,皇帝摆銮驾长安西门楼,亲自监督三司现场复审死囚。
也正因为如此,长安西门楼被老百姓称之为“虎口门”或“白虎门”,八月中旬进了那道门的囚犯十死无生。
但一般的罪犯没那种待遇,只有太祖钦定的“拐卖良家女子、百姓童子”的人牙子、杀官造反的义军首领、横行无法的“游侠儿”或称为“江洋大盗”等“十恶不赦”的死囚才能在被砍头之前见皇帝,一般的三司会审而后“廷议”决定就可交给应天府处死。
当今太上皇后来又增加了一些规矩,对死囚的处决程序更加严格,基本上做到了古代生产条件下“慎刑”的要求。
故此这种人证物证俱全的死囚,要先上报皇帝,皇帝责令三司会审、应天府听审,然后才能进入下一个司法程序。
但一般来说,这种证据确凿的人牙子日内便可完成三层审核,倒不是大虞皇朝多嫉恶如仇,证据链完善、没有顶级后台的犯人,其处决程序会进入快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