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照第一次发现陈默衬衫上的口红印,是在一个周三的晚上。
那天她刚结束一场持续到晚上九点的线上会议,处理完最后一封工作邮件,端着水杯走向客厅时,看见陈默正背对着她在玄关换鞋。深蓝色衬衫的后领处,一抹玫瑰色的痕迹在灯光下格外刺眼——不是她用的色号,也不是她会涂的位置。
林晚照的脚步顿了顿,水杯在手中微微发烫。她看着那个熟悉的背影弯腰脱鞋,动作间透出掩不住的疲惫,或者说是某种心虚的匆忙。三秒后,她转身走回书房,轻轻关上了门。
没有质问,没有眼泪,甚至没有一丝多余的表情。她只是坐回电脑前,打开了一个新的文档,开始梳理明天要提交的项目方案。键盘敲击声规律而冷静,像心跳监测仪上平稳的线条。
那是她给自己的最后三秒钟——三秒钟用来和过去十年那个会哭会闹会追问“为什么”的自己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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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默是在两周后才意识到不对劲的。
最初他以为只是暂时的冷战。毕竟那天晚上他确实回来晚了,也确实忘了结婚纪念日——虽然林晚照好像也没提。他做好了被数落、被冷脸、甚至被要求睡沙发的准备,但什么都没有发生。
林晚照照常早起做早餐,只是从两人份变成了单人份。他起床时,她已经吃完,正在阳台上给绿植浇水。阳光穿过玻璃窗,在她侧脸镀上一层金色绒毛,她专注地看着一片新生的多肉叶片,神情宁静得像清晨的湖面。
“我的早餐呢?”陈默站在厨房门口问。
林晚照转过头,眼神清澈得像从未被污染过的溪流:“冰箱里有面包和牛奶,你自己热一下。我今天上午有个会,得早点走。”
语气平和,甚至带着礼貌性的微笑,但陈默听出了某种不同——那是一种疏离的客气,像是酒店前台对待陌生客人的标准服务。
他愣在原地,看着林晚照熟练地收拾好餐具,洗好晾干,然后拎起包走向门口。经过他身边时,她微微侧身让出空间,点了点头:“晚上我不确定几点回来,不用等我吃饭。”
门轻轻关上,声音不大,却像一块石头砸进陈默心里。
第一周,他以为她在赌气。女人嘛,总是需要哄的。他买了花,订了她喜欢的餐厅,甚至破天荒地下厨做了顿饭——虽然最后煮糊了。林晚照收下了花,说了谢谢;去了餐厅,安静地吃完;看着他手忙脚乱做饭,没有嘲笑也没有帮忙,只是坐在客厅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