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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盛宠:宸少,别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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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章: 画皮(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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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辉花了一辈子的时间,就是要证明自己比慕景宸强。

    现在,好不容易有了这样的机会,他怎么可能不让林可馨看到?

    齐辉不甘心。

    对,不甘心。

    他并不惧怕死亡。

    死亡对于齐辉来说,其实是一种解脱。

    但,他要让林可馨亲眼看着他死。

    那样,齐辉这辈子,才没有缺憾。

    为了圆满,齐辉背叛了信仰,背叛了老板。

    他没有制造恐怖爆炸,没有打死何灵和乔俊。

    林可馨不露面,他做什么,都没有意义。

    他要给自己留下一线生机,哪怕苟延残喘,齐辉也要再见林可馨一面。

    跟了老板和慕天佑那么多年,齐辉很清楚任务失败他将面临什么?

    现在,不光是警方和慕景宸的人在找他。老板和慕天佑,大概也在找他吧?

    他已经成了真正的丧家之犬。

    大约所有的人都以为他齐辉只剩下死路一条了,只有他自己最明白,什么叫做置之死地而后生。

    那天,小腿中枪之后,齐辉没有去医院包扎。

    他甚至连子弹都没取出来,直接用匕首将小腿上的那一部分肉,全部剜掉了。

    同时,他又用滚油,烫花了自己的脸。

    很幸运,在中东的魔鬼式训练,让他不但能承受非人的疼痛,还懂一些最基本的医护知识。

    他没有被活活疼死,这种令人无法想象的残忍做法,为齐辉换来了一线生机。

    这半个月来,江城所有的大街小巷,全都贴满了齐辉的通缉令。

    通缉令上面有他的照片,很清晰。

    通缉令上还专门注明,齐辉左腿小腿中了枪伤,号召民众进行举报。

    别小看民众的力量。

    齐辉一直觉得,中国的老百姓,是世界上最最强悍的老百姓,他们可以把一切不可能,变成可能。

    枪伤这个东西实在太有特征性,正常人谁也不会受到枪伤。

    但,被野狗袭击,甚至撕掉小腿上几乎一大半肉的残废乞丐,满大街都是。

    而他齐辉,就是这样一个不起眼的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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