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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好让主角爱我了[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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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社恐vs社牛(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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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池小天是裸辞的,他本来就是大学毕业刚工作,两万的存款在他租完房又购置了一些生活用品后就所剩无几了。

    又宅了一些天后,看了下空荡荡的余额,池小天意识到自己必须得去找工作了,电脑的屏幕的光不够柔和,有些晃眼。

    池小天揉了下脸,有些酸涩的眼眶跌落了一滴生理盐水,他看了眼时间,八点半了,他得去上班了。

    是一家便利店的夜班。

    老员工辞职不干了,池小天顶上了,晚九到早八,一小时二十块。

    池小天起身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鼠标,那是他刚刚浏览的论坛,有人上传了音频,是一首童谣……小孩唱的,应该是童谣,歌名《听话》。

    灵异复苏。

    嘘。

    晚上别出门。

    有吃人的鬼。

    ——《听话》

    隐隐约约的歌谣,晃晃悠悠的调子,池小天戴着的耳机忽然扩音,模糊的音乐声骤然清晰,“晚上别出门,有吃人的鬼。”

    咔哒、咔哒。

    “晚上别出门。”

    刺啦刺啦。

    “有吃人的鬼。”

    池小天:“……”

    他若无其事的拔掉耳机,歌声终于停了,往后推了下椅子,他往后靠了靠,活动了下手腕,又走到窗户那边拉开了窗帘。

    唰。

    窗帘被拉开了。

    月光透了进来,室内却好像更暗了,阴凉。

    池小天内心悲凉:“统哥。”

    系统尽可能的温柔出声:“我在呢。”

    池小天哇一声哭了出来:“有鬼啊。”

    系统安慰池小天:“别怕,你明天就没了。”

    池小天一点都没被安慰到:“你怎么可以用这么温柔的声音说出这么冰冷的话。”

    二十一世纪,灵异复苏,鬼怪行大道。

    主角攻余睢就是最凶的那只恶鬼。

    池小天上第二天夜班就没了,被鬼吞吃掉了血肉,顶着他的皮肉在人间招摇,主角受是个半吊子的灵师,除鬼不成反而被鬼逼上了绝路,不得以进了这座老宅。

    池小天还是个炮灰。

    作用就是贡献自己的皮囊,让主角攻受有相遇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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