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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轰动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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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6章 投案的艳丽少妇,2000年洛阳市乐善街“11·10”碎尸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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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0年11月9日夜,河南省洛阳市的街头昏灯寂静,旷无行人,初冬的雨雪整整下了一夜。

    10日凌晨,瀍河区乐善街有个五十多岁的妇女段巧英晨练早起,发现55号何九茹家门口,放着两个崭新的提包和一个手提袋。包链拉开。她感到奇怪,近前一看,里边整整齐齐地码着被碎的人肉块和骨头,她吓得惊呼着径直跑到了洛阳市瀍河区公安分局报了案。

    瀍河刑警大队接报后,刑警大队队长李松林立刻向分局党委和支队有关领导汇报,并火速带领正在练兵的技术人员奔赴现场。闻讯而至的瀍河区区长、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志勇、支队队长李小选、副支队长于新芳、刑科所长张冠章及瀍河公安分局的局长、政委等一班主要领导,也迅即赶到现场,坐阵指挥。

    现场位于乐善街,这里地僻人稀,街宽不过2米,由于年久失修,地势较低,污水遍地,雨后更是一片泽国。且交通不便,往来行人大不到此,故许多人知此甚少。

    经查:乐善街55号门前,一个男性壮年被杀死肢解后分装了二个旅行包和一个纸质手提袋内,经清点包括割的下身约39块,无血迹、无颈头、心脏、双手、双脚。

    经法医勘验分析:死者,男性、身高在178米-18米之间,年龄48岁以上,体形健壮、较胖。尸表无明显特征,左膝盖处有一15厘米的不明显膝旧疤痕,死亡时间在2天——3天之间。现场遗留物有黑白相间的蓝色字母旅行包一只,黑蓝相间英文阿的达斯旅行包一只,上印“柯仕达”、“精品牦牛绒衫”服装手提带一个,及包装尸尸块的“黎安”、“依俪”、“上尚”、“冠亚”、“卓士”等白色塑料袋各一个,且大都印有厂址、电话等。其中“洁神干洗部”白色塑料袋上还印有:伊川县城北环路8号,电话等字样。

    鉴于此情,经专案人员初步分析,认为:此案作案手段如此有条不紊,抛尸从容,且有割阴情节,应判定为情而仇杀。而从大量遗留物证均系高档女性衣物包装袋包裹看,此案极有可能系女性所为,或起码有一女性参与作案。从物证地址判断,此案凶手应系洛阳地区所为,可以完全排除流窜抛尸的可能。

    但此案尸源究竟来自何处?!一时还是个难解之谜。

    据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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