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来。
“谢谢三爷爷。”乐乐喜滋滋的谢了一句,然后就用勺子将鱼肉舀起来,塞到了嘴里。
味道应该是不错的,乐乐都笑出了眯眯眼儿嘛。对于鱼腮帮子上的肉,她可是最喜欢呢。
刘富贵也夹了一块,口感很细腻,不仅仅有鱼肉的鲜味儿,还带着一丝茄子的味道。又夹了一块茄子,这个就更不得了了。带着汤汁的茄子,吃起来,好像比鱼肉还要鲜很多。
这也算是他第一次正儿八经的吃鲶鱼,以前倒是吃过酱焖的,都没有现在味道这样的鲜美。尤其是跟茄子来搭配,味道真的很赞。
这些老规矩能够流传下来,都是经过无数次考验的,不会骗人。
唯一有些美中不足的,就是刘富贵不能喝汤解馋了。带着汤汁吃很下饭,你要是直接喝汤,就有些咸。
不过这个也都不是啥重要的事情,别看煎豆腐的味道也很鲜美,这盆鲶鱼炖茄子却是最先被消灭干净的。
也别看只有一条鲶鱼,完全就是借个味儿,大家伙最中意的,反倒是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