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牛棚里,我打算与冯德曼利二人来一次‘意外’邂逅。
朝晖缓缓爬上东方的天际,如一位娇羞的新娘,轻轻掀起了她的面纱。天幕也逐渐褪去了黑暗的外衣,泛起了鱼肚白。
我在所有人必经之路上等了许久,终于等到了冯德曼利扛着阿加隆圣剑走出了牛棚。
“终于来了!”
今天冯德曼利很是奇怪,她没有穿骑士盔甲,也少了那把贴身佩剑。
我见她急匆匆地往我这边走来,从腰间掏出钱袋,假装很认真地数着钱。
不多时,冯德·曼利急匆匆地来到我的身旁并不出意外地与我擦肩而过。
好尴尬,我本以为自己三米多高的身躯会鹤立鸡群般引人注目,没想到她却对我视若无睹,甚至连目光都没有在我身上停留片刻。
错过这一次,我会后悔一辈子的。毕竟还有债需要我还,还有眷属需要我养。
“冯德曼利!”
既然她不主动,索性我先开口吧。我回头看向冯德曼利并顺口叫出了她的名字。
“嗯?”冯德曼利停下了脚步,回头看向我。
“你刚才是在叫我吗?”
“你不认识我了吗?”
“你哪位?”
也许是这座城市穿盔甲的冒险者太多,也许是她太过健忘,我就站在她面前,她居然忘记了我。
她不仁,我可不能不义。
毕竟她是我在这个世界唯一舔过的女孩。
“真是贵人多忘事啊,你身后的那把剑可是我还给你的呢!”
“哦,森林里那位为信仰非要救走哥布林的信仰战!”
“呵呵,我才不是什么信仰战呢,你可以叫我皓!”
“皓?”冯德曼利盯着我,似乎想起了什么。
我伸出右手,准备与她在这座陌生的城市再相识。
“你好,冯德曼利小姐!”
我很想以小贝的身份与她相认,可是思来想去,还是算了。毕竟她不会相信我是她曾经搂在怀里爱不释手的那只小狗,既然已经遗忘,索性再相识也是不错的选择。
“皓?这个名字好特别!”冯德曼利与我握手,我们重新再相识。她似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