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段。
一时间,众说纷纭,刘伶无可奈何,“九霄,不行你再试一次吧。对于他们来说,只要是名副其实,二十克跟十五克都一样。”
“我来!”乐少是豁出去了,一心想傍上孙九霄这尊大神。
“不用。”孙九霄拍了拍他的肩膀,饶有深意。
环视一圈,孙九霄想要找一个身上有疤的人,最好是女人,找来找去,并无收获。
仔细想想也是,能进到这里的贵妇名媛,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大小姐出身的,哪个闲着没事在自己身上留几道疤?很酷么?
当他扫过贵宾席的时候,好巧不巧,还真让他发现了一个,竟然是华太太身边坐的一个女孩。
女孩二十出头的年纪,虽然画着淡妆,也是有几分姿色,只可惜脖子上有一道淡淡的痕迹,虽然被高领礼服遮着,还是被孙九霄眼尖发现了。
“小美女,你叫什么名字?”孙九霄来到她的面前。
“我不见得就比你小吧。”女孩浅浅一笑,又小心翼翼的看了看身边的华太太,见她没有什么明显的表示,才敢再开口,“黄甜甜。”
“好吧。”孙九霄点点头,“黄甜甜小姐姐,你愿意帮我试验一下药粉的药效吗?”
黄甜甜下意识就摸向脖子,她是黄家的长房嫡系,也是因为这个身份,在六岁时候遭到绑架,那道疤痕就是匪徒用刀子留下的。
以黄家在港岛呼风唤雨的实力,还有华家那唯我独尊的地位,黄甜甜什么灵丹妙药都用过了,效果甚微,索性就以粉底和高领礼服来遮瑕,这也是她作为顶尖名媛唯一的美中不足。
“可以吗?”黄甜甜一面在问孙九霄,同时也是问华太太。
华太太是她的婶婶,几乎算作是黄、华两家的代表之一了,如果她不点头允许,黄甜甜纵使心痒难耐也不敢接受邀请。
“孙九霄,你搞什么花样?”刘俊风反倒先不乐意了,“甜甜是千金之躯,金枝玉叶,不是你这乡野村夫就能碰的!”
“我不太想碰她,不过看起来,你倒是很想吧。”孙九霄咧嘴一笑,今晚一直看到刘俊风有事没事的跟这个小美女献殷勤。
其实作为男人孙九霄很理解,刘俊风傍上华太太无非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