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字还没有说出口,轰然一拳就落在他的脸上,雄壮的身体在强大的力道冲击下,踉踉跄跄的退后几步,跌进了观众席中。
几个拳场保安模样的人见状如此,立刻围了上来,“小子,找事是吧!”
虽然这几个保安面色不善,都不敢轻举妄动,毕竟孙九霄小试牛刀,轻松一拳将榨汁机轰飞了出去,这几个人单独拿出来能有人家一半的体重都不错了,若是挨上这么一拳,伤筋动骨是肯定的。
场中顿时爆开一股欢呼和惊叫,能来到这里的无不是崇尚暴力,寻找刺激,孙九霄敢于挑战这家地下拳场的威严,必定会引来空前的暴力和刺激。
看这家酒吧的名字就知道,斧头吧。
就像狗用尿液来划清领地,凡是娱乐性质的场所,名字带狼字的就是天狼名下的产业,而带斧头的必定是雷老五的管辖。
即使是观众中有一些位高权重的,做到了企业主管,甚至是一些富二代,都不会轻易招惹这两尊各自占据雷州地下秩序半壁江山的庞然大物。
“别指着我,今天我火气很大!”孙九霄语气不善,将在763医院吃到的苦头,谢婉儿的误会,以及方才苏汉阳的调戏,统统宣泄爆发出来。
孙九霄没有江湖草莽气,虽然有为雷少庭出气的目的在内,主要还是为了泄愤。
“哦?那我今天就给你泻泻火!”
人群外,有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缓缓走来,脸上顶着一道丑陋的疤痕,从眉梢一直延续到嘴角。
如果抛开这道疤痕不谈,男人长得很精神,只可惜被疤痕平添了丑陋与凶悍,再加上因为刀伤而瞎掉的一只左眼,用凶神恶煞来形容再合适不过了。
“狂飙哥。”邵兵见到来人,面色一凛。
天狼手下有丧彪,雷老五手下有狂飙,别看两人一字之差,是云泥之别。
狂飙可是雷老五手下得力悍将,赫赫有名的红棍,十年前雷州地下秩序还处在混乱时期,以一人之力搏杀数十个刀手。
其实那天雷老五是点了十个精兵给他带着,谁知道这狂飙太过凶悍,自家人都被吓得不敢乱动,这一战狂飙成名,时年二十二岁。
随后的大大小小战斗中,可以说半壁江山有他一半的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