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那粉色就是他的专属色。
果然,从小城堡房屋开始,余淮就把凌的爱好摸的死死的。这件粉色棉衣简直就是戳到他心口上,一个字,美;一句话,美不胜收。
可惜,凌摸着自己漂亮的粉色棉衣不禁惋惜,现在怎么还不是冬天呢。
余淮说,此界的突破口或者在凌身上。
一开始凌的天赋卓绝只让人看到他修为一日千里,让人羡慕不已。然,直到他修为一骑绝尘甩开所有人,他们甚至连个小尾巴都追不上的时候,余淮和荀妩这才发现,这家伙简直是逆天。
以一人之力引动天地灵气,让灵气受自己操纵,冲击天下人体内封闭的筋脉。只要他持续不断修炼,他迟早会达到这样的水平。
即使还未达到那样逆天的水准,现在的凌也已然让他们跪地拜服。他竟然能同时操纵灵气将方圆近千里的范围内的人准确定位,为其疏通筋脉。
有这样的大杀器,突然就觉得灵树的唤醒功能有点鸡肋了呢。
但,灵树常有,凌不常有。
发动那样大规模的招数,对他本人也是极大的负担,为了保证宝贝的身心健康,荀妩和余淮让他定期做这么一次就行了。
剩下的,扫描不到位的,就让灵树来吧。
积少成多嘛~灵树的能力虽然比较微弱,见效也比较慢,但它能源源不断的产生效果,持续性强啊。
各有千秋,各有千秋。
荀妩和余淮能感觉到整个世界的气息都在逐渐泛着让人熏熏然的舒适,这说明世界的恢复状态良好,甚至在持续走高直奔演化为完整小世界而去。
这也说明他们这个世界的任务很快就要完成了。
谈到要离开,饶是荀妩经历了如此多的世界,心里也生出满满的不舍。这个世界真的是她亲身投入最多的地方了,一步一脚印丈量世界的宽度,用勤劳的双手种下希望之花。
“可我觉得我为这个世界做的还不如它帮助我的百分之一。”
想到空间里那两颗起死回生的灵树果子,荀妩连连感叹,这真是个好地方啊。
要不是她的根在修界,她真恨不得直接在这个地方住下来算了,都是灵气世界,都是修仙。
可惜,小世界终归是小世界。
从小世界飞升也只是去到更高级的修仙世界。不同于她原本的世界,说飞升就是真的飞升成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