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好东西。”唐恩自言自语地穿过马路,推开了那道红棕色的沉重大门。
他轻轻拍了拍唐恩的肩膀,然后转身和自己的儿子走进了球队训练基地大门。
他埋着头想了半天,毫无头绪。他不知道如何训练球队,他也不知道如何让球队取胜。以前玩的足球经理游戏,在此刻完全派不上用场。对于森林队每个球员他也并不熟悉,最起码现在的他并不熟悉。他不能像看电视转播比赛那样指手画脚地说主教练应该派这个人上,让那个人打左边,让那个人积极助攻……面对一支完全陌生的球队,唐恩就算看的球再多也无从下手。
对于这种讥讽,埃文无奈地笑笑,并没有进行反驳。
但是,刚才老头子在他肩膀上轻拍那两下,却让他心中升起了一股温暖。作为一个“异乡客”,这种温暖弥足珍贵。他决定好好干一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不单单是为了和那群酒鬼赌口气,也为了对得起主席先生对自己的信任——尽管老头子并不知道他信任的人并非自己熟悉的那个托尼·唐恩。
“这个该死的强迫症患者!”对于懒散的唐恩来说,把生活按照分钟划开,然后一段一段填充上具体内容的做法简直就是活受罪。每天的生活在睁开眼前都已经规定好了,几时几分要做什么,几时几分到几时几分又要做什么,甚至巴不得连上厕所的时间都写进计划表中,好统筹规划。他终于明白昨天那个肯尼·伯恩斯见到他喝酒为什么会那么惊讶了——以前的托尼·唐恩根本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工作狂,毫无情调,完全不懂得享受生活,死板固执机械……这样的人竟然可以活上三十四年,简直是人间奇迹!
更糟糕的是,现在他没有太多时间来进行准备了。今天球队放假一天,明天就要重新集结,然后准备4号的足总杯第三轮比赛,他们的对手是来自超级联赛的西汉姆联队(west ha)。
但是他知道以前的托尼·唐恩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他循规蹈矩、沉默寡言、工作认真、踏实努力。在私生活方面就像一个苦行僧,不沾烟酒,没有什么恋爱经历,风月场所是从来不去的,每天除了工作就是回家休息,像伦敦桥头的大笨钟一样循规蹈矩地敲出每一声刻板的钟点。他喜欢安静,唯一算得上娱乐的活动就是在自己的房间里面戴着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