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就是无价之宝,可以睹物思人。
但是现在华春雪活过来了,庚金吊坠失去某种意义,所以显得不那么珍贵。
用一个吊坠换来母亲的命。
因此,苏瑾觉得自己亏欠了张辉。
“张先生,无论如何请一定留下来一块吃个晚饭吧!我们还没来得及好好感谢您呢!”苏永康唏嘘不已,起初他还把张辉轰出病房,索性张辉没有跟他计较,出手相救。
否则,今天华春雪要死了的话,只怕是自己一手造成的。
要是那样的话,那苏永康活着只怕比死了还要痛苦。
“吃饭就算了,晚上还有点事儿,我先走了,你们可以叙叙旧,她现在的身体状况,比没倒下之前还要健康。稍微休息几天,其他没什么大碍。”
“走了啊双儿。”张辉挥了挥手,留下一个背影,匆匆离去。
赶着回亿豪名邸,先把到手的庚金炼化。
杨锦小追了两步,最终停了下来,瞅着少年的背影,感慨颇多。
只觉得自己这辈子是活狗身上去了。
张辉的出现,那逆天的手段,彻彻底底的颠覆了他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这家伙到底是人吗?”杨锦很是怀疑。
一行人进了病房。
按说这个时候,杨锦该退出去了,人家华春雪昏迷两年,今天终于苏醒过来,想必苏永康和苏瑾父女两人有一肚子的话,要跟华春雪聊,有他什么事?
关键人老皮厚
杨锦满肚子的疑惑,无人解答,憋着难受。
“华总,容我给你检查一下吧!”说着,杨锦从兜里掏出一个手电筒,翻开华春雪的眼皮,检查她的瞳孔。
一个久病的人,瞳孔的颜色就跟那枯黄的草一样,携带着暮气,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人有病。
然而这一检查,杨锦心下再一次被深深地震撼住了。
华春雪的瞳孔就像是初生的婴儿,特别的明亮,没有一丝杂质,如黑色宝石,通透晶莹。
其实人跟机器一样,时间久了,机器会生锈,人也会病变。
眼睛也一样,到一定年纪的时候,瞳孔的颜色也会变的棕黄,视力也就没那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