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皇权争上一争。
隆庆六年,五月二十六日,明穆宗朱载坖驾崩。
六月初,隆庆尸骨未寒,高拱就上了一道奏章,叫做《新政所急五事疏》。
一、御门听政,凡各衙门奏事,湏照祖宗旧规,玉音亲答,以见政令出自主上,臣下不敢预。
二、事必面奏,方得尽其情理。望于临朝后,间御文华殿,令臣等入见。有当奏者,就便陈奏。其有紧急密切事情,又容臣等不时请见。或于讲读后奏之。如此则事得精详,情无壅蔽,不惟睿聪日启,亦且权不下移。
但当时的万历只有十岁,有个锤子的主见啊。
不管是御门听政还是面议,除了可还会说什么。
三、视朝回宫后,照祖宗旧规奏事二次。御览毕,尽发内阁拟票呈览。果系停当,然后发行。则下情得通,奸弊可弭,皇上亦得晓天下之事。
加强内阁权力,所有奏疏都要内阁票拟。
四、官民本辞,当行当止,未有留中不发之理。且本既留中,莫可稽考,不知果经御览与否。又或事系紧急密切者,及至再陈,岂不有误?望今后一切本辞,尽行发下。有未下者,容具原本以请。其通政司所封进有未下者,科官奏讨明白。如此,庶事无壅隔,亦可远内臣之嫌,释外廷之惑。
不许对奏章进行留中不发。
五、事不议处,必有差错。国朝设内阁官看详拟票,盖所以议处也。望皇上于一应章奏,俱发内阁看详拟票上进。若不当上意,仍发内阁再详拟上。若或有未经发拟径自内批者,容臣等执奏明白,方可施行。庶事得停当,亦可免假借之弊。
权归内阁,禁皇帝发中旨、司礼监内批。不经内阁票拟者,恕不执行。
高拱的这道奏疏,前四条到还好,没什么大的问题。
但最后一条,直接就给当时还沉寂在死老公悲伤中的李太后,吓出了个PTSD。
高拱你是个活王莽啊。
特娘的想干嘛?造反吗?
从皇权分出给司礼监的批红权,一旦让内阁拿走,那她十岁的儿子不就成了个摆设了么?
于是,后面发生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
高拱被罢,张居正上台,和冯保“沆瀣一气”。
大明的皇权,没有人能说三道四。
“皇爷,这是毕自严的奏本。”
就在朱由校畅想着什么时候能将中央朝廷衙门都给搬到南海子的时候,一个小太监急匆匆的拿着本奏本走了进来。
“让朕看看。”
从小太监的手中接过奏本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