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右手一举,众人齐齐的拉住了马匹。
我看向道路的左边树荫下,一个青布长袍,手上带了一个玉石扳指的老人,彷佛一个乡村里头教书的冬烘先生,坐在一张简陋的毡子上,一个油漆脱落得不成样子的小条案,上面是两瓮酒,一个小酒壶,三个小酒杯。两个青衣青年在旁边照应着。
老头子的衣服翻飞起来,脸色阵青阵红,却是黑天老和尚已经对着他发出了夺魄魔音,我们听起来仅仅是无意义的喃喃自语,在目标人听起来却是天雷一般震人心魄的古怪声浪。
老头子又是一杯,笑呵呵的说:“心中宽广,不求名利,自然是有酒就喝得开心了。朝朝暮暮营家计,味味昏昏白了头啊,这位大人,又何必过于追逐名利?追逐名利尚可,何必逼人太甚?”
晨风清爽,淡青蓝的天空非常的空远。天朝是个非常注意环保的国家,比起前生的地球,众人的生态意识可以说起码超出了几百年的水平。
青梅老人豪兴大发,高声吟唱起来:“少年携剑江湖游,不辞白头觅封侯……”苍劲有力的声音远远的传开,惊起了数十只飞鸟,从树丛中腾空飞去。
青梅的咏唱,获得了我们几百人的连串喝彩,夹杂了马蹄声声,很有去战场前的慷慨气势,让我心头杀意狂起,
我双掌在地上轻轻一拍,身子越过了条案,盘膝追了过去,身形比他更加快上了几分,他刚刚掠出了三丈,凌风七剑的剑阵正准备从后方拦截的时候,我已经追到了他身前,带着赤红色火焰的一掌毫不留情的印在了他清瘦俊朗的脸上,随后连续三十六掌把他打飞了足足五丈,落进了七剑的剑阵,被淡蓝色的先天剑气分成了上百块的肉块。清冽的剑风封闭了肉块上的血脉,被切开的地方颜色血红,却没有一丝血流了出来。七剑的内功又见进益了。
我哼了声:“自己跑上来找死,能怪谁呢?”
路上已经有了行人,看到我们这群人堵住了大道,纷纷远远的就绕开了,丝毫不敢靠近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们的马队停在了他面前两丈的地方。老和尚嘿嘿怪笑着从‘蛇心郎君’口袋里头掏出了一把散碎银子,抛在马前,皮笑肉不笑的说:“臭秃驴,老子给你钱了,滚。好狗不挡道,给佛爷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