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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日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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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九(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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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堅部使主石前。高金藏。高志連惠我麻呂並從五位下。又授夫人藤原朝臣宮子從二位。日下女王。廣背女王。粟田女王。六人部女王。星河女王。海上女王。智努女王。葛野女王並從四位下。他田舍人直刀自賣正五位上。太宅朝臣諸姉。薩妙觀並從五位上。大春日朝臣家主從五位下。

    壬午。饗四位已下主典已上於中宮。

    二月丁酉。勅遣僧滿誓〈俗名從四位上笠朝臣麻呂。〉於筑紫。令造觀世音寺。

    戊申。常陸國那賀郡大領外正七位上宇治部直荒山。以私穀三千斛。獻陸奧國鎭所。授外從五位下。

    己酉。詔曰。乾坤持施。壽載之徳以深。皇王至公。亭毒之仁斯廣。然則居南面者。必代天而闢化。儀北辰者。亦順時以涵育。是以。朕巡京城。遥望郊野。芳春仲月。草木滋榮。東候始啓。丁壯就隴畝之勉。時雨漸注。蟄蠢有浴潅之悦。何不流寛仁以安黎元。布淳化而濟万物乎。宜給戸頭百姓。種子各二斛。布一常。鍬一口。令農蚕之家永無失業。宦學之徒專忘私。

    戊午。始築矢田池。

    癸亥。但馬國人寺人小君等五人。改賜道守臣姓。

    三月己夘。散位從四位下佐伯宿祢麻呂卒。

    戊子。常陸國信太郡人物部國依。改賜信太連姓。

    夏四月壬寅。大宰府言。日向。大隅。薩摩三國士卒。征討隼賊。頻遭軍役。兼年穀不登。交迫飢寒。謹案故案故事。兵役以後。時有飢疫。望降天恩。給復三年。許之。

    辛亥。太政官奏。頃者。百姓漸多。田池窄狹。望請。勸課天下。開闢田疇。其有新造溝池。營開墾者。不限多少。給傳三世。若逐舊溝池。給其一身。奏可之。

    五月癸酉。行幸芳野宮。

    丁丑。車駕還宮。

    己夘。制。神戸當造籍帳。戸无増減。依本爲定。若有増益即減之。死損即加之。

    辛巳。大隅薩摩二國隼人等六百廿四人朝貢。

    甲申。賜饗於隼人。各奏其風俗歌舞。酋師卅四人。叙位賜祿。各有差。

    六月庚子。隼人歸郷。

    秋七月庚午。民部卿從四位下太朝臣安麻呂卒。

    八月甲午。太政官處分。朝廷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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