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一锤,已然将那刀疤胸骨砸了个粉粉碎,龙血飞刀随心而出,纵意一划,早已将其手指头切断,将空间戒指抢了过来。
同样的感觉。
不过也好,从蓄意谋杀,变成了正当防卫,杀人理据更充分了许多!
在婴变初期的境界,就成为王牌杀手,我是古往今来第一个!
上课的时候,我分明就在教室,但是,只要我不说话,所有老师和同学都察觉不到我的存在。
这都是天意!
一言不合就开杀,痛下杀手?
索然无味。
所以,我是主角。
适时,左小多手持两柄训练用锤,这一锤将刀砸飞,将一只手杠废掉,而另一只手的锤,已经有如摧山断岳一般的砸在刀疤胸前。
当做了假山。
随着倒飞,眼中终于满是黑暗。
这一点也是确定无疑。
左小多感觉着,这几个家伙给自己的威胁感觉,并不是很严重,起码没有那种心脏被紧紧攥住的威胁压迫感……
但是,说不定,老天爷早就将我的金手指送来了……对的,就是那块石头。
口中犹自骂道:“擦,就这点浅薄实力,也敢在老子面前充大份!又是黑话又是盘道的,你咋不上天!”
我姓任,我是中字辈;我爸没文化,不是武者,没有资质,但是,取名字就给取了这个名字。
终于,在那天,我感觉到了石头的柔软!
但,自从我懂事了,我就知道,这块石头肯定不简单。
我开始往里继续磨,然后他变得很柔软。
然后我开始去药店,丹药店,修炼物品店,看上什么东西,我拿着就走。
又正好是落在了我的家里,就更奇怪了。
我发现了,我有这个特征,我应该做刺客!
在我觉醒星魂之后,可以修炼之后,我就更加确定,我是主角。因为我家很穷,我的资质很差。
或者应该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比我更潇洒。
没有任何人发现我。
要不然,哪里来的这么多的巧合?
那本书的主角在娘胎里练功,而我也一样,在娘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