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交过很多女朋友,她们每一个都说自己很爱他,可是他无论跟哪一个在一起,都仍然觉得孤独。直到遇见那个叫程落薰的家伙。
她到底是太懂得爱,还是太不懂得爱了?
可是她的爱就是那么简单,非黑即白。他是贩夫走卒,她爱他;他是花心浪子,她也爱他。
可是,是他自己亲口说的,我们以后不再有任何关系。
她凝视着我,良久,重重地点点头。
以前我的手机总是保持二十四小时开机状态,就是怕他哪天半夜三更发神经找不到我会着急,后来我一度暗自嘲笑过自己,找不到我,难道不会找别人吗?
一桌人都看着我们笑,在众人不明就里的笑声中我们交换了一个心照不宣的眼神,默契地将上午那件事缄默于嘴角。
喜欢一个人,难免近情情怯,难免会将真心表达得那么拙劣。
我们之间也算是缘分吧,从我们认识那天开始,虽然很多人都不喜欢她,可是我并没有多讨厌她。
对着镜子扑了几下冷水,我看到我整张脸都是绯红的,更可怕的是连眼眶里都是红色的。
思绪飞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温莎ktv吧,我匆匆忙忙奔向洗手间,迎头跟他撞上,那个时候的我怎么会知道日后我们的生命会有残酷而暴烈的纠葛。
我想要忘记我曾经遇到过的那个人。我想要忘记我们在黑暗的房间那些沉默地对峙:我想要忘记我们彼此曾那样不遗余力地互相伤害;我想要忘记眼睁睁地看着别人摁掉了他一生中最后一次打给我的那通电话。
可是我什么都没有做,这是我自己的选择,当日我选择了跟着他走,我已经回不了头。
我全身发冷,我口干舌燥,我热泪盈眶,我真的觉得是我听错了。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面面相觑,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但是我们已经交换了无数个信息。
现在这个角落被一股不知名的力量轰炸得翻天覆地,我按着胸口那个刺青,终于忍不住泪如雨下。
林逸舟,我想要忘记你。
当他为了躲避迎面而来的那辆的士而将方向盘打向左之后,他整个人从车窗里飞了出来之后,那一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