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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求与鸡笼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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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外国列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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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计,非可干戈从事,必严通海之禁;俾红毛无从谋利、奸民无从得食,出兵四犯,我师乘其虚而击之,可大得志。红毛舍此而去,然后海氛可靖也』。时不能用。
其地北自鸡笼、南至浪峤,可一千余里;东自多罗满、西至王城,可九百余里。水道,顺风自鸡笼淡水至福州港口,五更可达;自台湾港至彭湖屿,四更可达;自彭湖至金门,七更可达;东北至日本,七十更可达;南至吕宋,六十更可达。盖海道不可以里计,舟人分一昼夜为十更;故以更计道里云。
————录自「明史」卷三百二十三(列传第二百一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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