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霭站在人群外,手里提着陈浔风的书包,手臂上挂着他的校服,如果那次在秋游的时候不算,这就是重逢以来,他第一次看见陈浔风真正意义上的动手。
小时候的陈浔风之所以能在幼儿园把那些男孩子们打服,并不是因为他的身体素质多么好,或者打斗技巧有多么高超,纯粹是因为他够狠,也够不要命。
那时是在幼儿园,周围的小孩子们都还处在天真的年纪,大多是温室里的花朵,衣服脏了会哭、痛了会哭、流血了更是会嚎哭,但陈浔风不会,陈浔风没有害怕的东西,他打起架来更像是在与人拼命,那么小的年纪,就会用稚嫩的手握刀,所以许多人都说他精神有问题,说他是个疯子,但也没人敢再惹他。
但现在,周霭站在场外去看,陈浔风的打斗和以前的稚嫩差别很大,他很明显的是有过了某种训练。
围着陈浔风的人多,但他们只会毫无规律的扑上去试图控制陈浔风的手脚或头,他们的打斗凌乱,并且毫无章法,但这更显得陈浔风动作间的有迹可循,陈浔风在混乱中讲究速战速决,他出手必中、中的必是对方的弱点、他以最快的速度和足够狠的方式让对方直接丧失反抗能力。
所以陈浔风在这场以一打多的混战中,丝毫不惧并且游刃有余,他体力充足,击败面前的所有人不过是时间问题。
这处的打斗声渐小,但惨叫哀嚎越发剧烈,周霭站在旁边静观,直到打到最后两个人,那两个人看着陈浔风走近,直接扔掉手上的板砖,后撤步头也不回的跑了,地上倒了许多混混,各种惨叫和呻吟不休,混杂着空气中汗水血液的腥和潮湿泥土的气味。
陈浔风是他们中唯一一个直直站着的人,他抬起手背擦了擦额角,然后就往左侧那栋楼边走,大概半分钟后,陈浔风倒提着一个人的领口,将人拖在地上,直直的拖到了周霭眼前。
周霭低头,看见胡成红色的、爆满血丝的愤怒的眼睛。
陈浔风踹了脚旁边正靠着墙捂着腿无法动的男生,出口的声音有点运动过后的干哑:“叫人啊,你弟来了,不他妈打个招呼啊?”
那男生恰好被踹到伤处,一时弯腰低头,紧紧挡住自己,但并不说话,也没有其他举动。
陈浔风看着这场景,慢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