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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国妖横行我做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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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2章 原来如此(下)(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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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鼎顺是明白了,却不能让旁边的儿子稀里糊涂,对海亦姆道,“阁下可以代表奥斯曼帝国?你认为孤会不会相信?”

    海亦姆呵呵笑着躬身,“不敢,我们无法代表奥斯曼,只代表克里米亚总督。”

    这才对嘛,也就是奥斯曼北部的直属大头领。

    不用问,肯定是皇太后的宠臣。

    “海亦姆先生,你刚才说的历史,孤相信你没有夸大其词,但你不该夹杂自己的观点。你说他们用作品妖魔化你们是吧?

    孤是旁观者,在我看来,一千年前你们都在奥斯曼故地,当西罗马帝国覆灭、日耳曼蛮族入侵,你们趁乱进入动荡的欧洲,在各国从动乱中缓过来之前,牢牢把持西欧的贸易,受到各国君主的倚重。

    如果君王和财主都规矩的话,这是好事。

    但是…你们都不是规矩的人。

    千年以来,社会对资金的需求日益增长,各国财务超支现象非常普遍,但基督教会有规定:给别人借钱不允许收利息。

    你们发现了这个商机,做起了高利贷的独门买卖。

    欧洲几乎所有贵族、皇室,都向你们借钱。

    从十字军时代开始,全欧洲都知道犹太人有钱,而且控制了欧洲经济。

    用什么办法可以快速还钱呢?

    欧洲给出的答案是:杀死债主。

    当十字军向东行进的路上,路过犹太人家门口,才意识到这群近在眼前的人也是异教徒。

    这给了他们杀死债主的正当理由,但杀人只能解决一时,解决不了一世。

    于是,他们想出了新招:收保护费。

    犹太人若想继续保持独立做生意,必须偿付重金,来换取欧洲国家对他们的官方保护。

    这是一种权力与金钱的狂欢,绝对无法长久,甚至几十年也保持不了。

    犹太人的脆弱地位,迫使你们更加做大高利贷,疯狂扣剥平民,希望积累资本以换取安全感。

    但高利贷被基督徒嫌弃,慢慢的,犹太债主们在欧洲债务人的眼里,成了压榨基督徒的形象。

    这是利益恶性循环的必然后果,与什么神不神的无关,宗教只是你们双方给自己挂着的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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