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这是现杀的鲜鱼好不好。
朱鼎顺美美得灌了一肚鱼肉,摸摸下巴,感慨一声快了,等回去就不用这么吃了。
臭蛋大步进帐,“大哥,好东西,东面三十里到五十里,有一群高大的鹿群。”
抠牙缝的朱鼎顺无所谓道,“这算什么好消息?抓那玩意有什么用,这个季节吃鹿肉想七窍流血而亡吗?”
“呃~大哥,打猎呀,我看那鹿是真大,都成精了,比牛还大。”
“嗯?驼鹿?这里应该没有麋鹿吧?”
“不知道,小弟不认识呀,长得不怎么样,短脖子驴脸,角特别大,能把脑袋压断,鹿角很贵吧?”
“哈哈哈,这是驼鹿,你这个文盲~”朱鼎顺站起来拍拍屁股,“闲着也是闲着,咱们去看看~”
他现在出门虎子必然会跟随,二百斥候和三百亲卫集结带装之际,张之音洗漱过后又返回来了,懒得解释,一起去吧。
战马在这地方跑起来非常快,一群人嗷嗷大叫中,半个时辰就来到东面三十里,树林边的确有一群驼鹿,肩比臀高,棕褐色的皮毛黝亮。
“散开,散开,围起来,它们比我们更快~”
朱鼎顺在马背大叫,左右手分开挥舞,立刻各有二百人东西开始包抄,然后又握拳高举,示意追击的人慢一点。
中间一百人分开慢慢向前,朱鼎顺拉住马头往后靠靠,战马逐渐放弃奔跑,缓行起来。
张之音靠到身边,一边张望一边问道,“奉国将军,为什么不射箭?”
“射什么箭,糟蹋箭矢,抓活的还能当坐骑。”
“这东西还能骑?”
“当然,快着呢,比战马都快,还可以跳两尺高。”
她好像比朱鼎顺感兴趣多了,驱马跑到追击的人后面跟着,又行了一个时辰,朱鼎顺回头看看快要下山的太阳,这里距离营地至少七八十里。
“虎子,吹号,那些蠢货,驼鹿太快了,他们还在兜圈呢。”
呜呜号角响起,竖起耳朵听了一会,远处三短一长回应,这是集结的意思,得手了?
朱鼎顺想了想,对虎子道,“派个信使回去,今晚我们在这里扎营。”
奔马两刻钟,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