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明诚正在慌张地翻着卷宗材料,一副心不在焉地样子。
“我可是拼命的在说明,请你认真听。好,我继续说,案发当晚,沈科为了讨好死者,买了一束玫瑰花,没错吧。”
“没错,师父。”
“很重要的是,养猫的人家一般不会有容易打碎的玻璃花瓶,这一点是常识。因为猫会把花瓶打翻,所以通常养猫的人是不会插花的。
濮小琴小姐也是这样,所以她家里是没有花瓶的。于是那天晚上,她顺手从厨房拿了一个水瓶,用来放玫瑰花。”
“那只是你的想象。”
一旁的蓝明诚插话说道。
“我从一开始就觉得奇怪,为什么客厅里连个杯子都没有,却有一个装水的水瓶,用来代替花瓶的推测应该是最合理的了。
换句话说,是这个样子的,这个水瓶被拿来当做花瓶用,就是沈科送花给濮小琴求婚,到她被杀的这段时间中而已。
所以只有在这段时间看到水瓶的人,才会认为那是个花瓶,不是吗?蓝律师。在你打死濮小琴小姐的时候,正好看到了瓶子里的玫瑰花,所以误认为那是一个花瓶。
沈科是最近才说出玫瑰花的事情,要不是检察官提出花店的证词,恐怕到现在他也不会说,可是,在沈科还没有说出来之前,你就知道瓶子里插着花了,而且只有你知道。
庭审笔录可以证明,这上面写的很清楚,在询问陈浩这部分,请仔细听好了。‘是用花瓶去打脑袋,还是用导致刺人心脏,哪一个更能有效的杀死对方?’。
这段也提到了,‘他总是个求婚又被拒绝的男人,像这种人为什么偏偏那天会用花瓶把对方给打死’。
花瓶、花瓶、花瓶……还要我继续说下去吗?”
观众席里,方柳思站起身,一脸怨恨地盯着蓝明诚,随后转身离开了,身后的方开疆也摇了摇头,跟着女儿一起离开了。
“不用了。”
蓝明诚有气无力地说。
“你说什么?”
“不用了。”
蓝明诚揉着额头,一脸沮丧地说。
“对不起,我听不见。请你大声再说一次,让大家都能听的到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