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事成功的希望渺茫,但是为了能成功撤离,我们还是决定拼一把。我想可能是因为我们所处的位置比较低,如果找个高处信号可能会好很多。同时孙翰林还说最好还是搞来一台无线电。但是眼下最近的高楼也在镇子内,而且因为之前的战斗,里面的道路都被炸得破破烂烂,还有许多建筑的瓦砾,我们只能选择步行前往。更重要的是对于镇子里面的情况我们也是两眼一抹黑,这趟旅程注定不会轻松。
第二天清晨我们出发了,我作为尖兵走在最前面,身后跟着两位女生和孙翰林,最后是郑凡殿后。女生之间总是能很快地建立友谊,尤其是年龄相仿的女生。仅仅两天,冯倩和崔轩彤之间就从路人变成了好闺蜜,两个人看起来好像认识多年的老朋友。关于冯倩我们知道的不是太多,但是她那傲人的身材确实会引起男性的目光(她也乐意于在我们几位男性面前展示她的身材),她的脚脖子上文着的玫瑰花和胳膊上纹着的一双流泪的眼睛更是令人浮想联翩。我们不知道她是从哪里来的,也不知道她之前是干什么的(我们问她她也总是搪塞过去),更不知道她是这么被食人族逮住的。郑凡跟我说根据他当警察这么多年的经验,这种女人一般工作都不会是正经工作,尤其是脚脖子和胳膊上有文身的。他在我耳边悄声说:“卖的。”
我个人倒是不怎么关注这些。管她之前是干什么的,在现在只要不危害我们这个团体的安全,不拖累我们的行动就是好人。
两位女生叽叽喳喳的走一路说一路,我不得不停下来强调队列纪律,毕竟这次要“悄悄地进村,打枪滴不要”,发出声音的话怕不是在向全城广播我们的到来。
我们抵达了镇子外环的公路,在这里我有了令人惊喜的发现。在一辆轿车里面夹着一辆越野车,我走近之后发现竟然还是台悍马!这不由得令我喜上眉梢。走近了一检查发现车主撤离的时候很仓促,里面有一些补给,车上还放着两个备用油桶而且还是满的,更令人欣喜的是这辆车竟然和部队的车一样加装了电台。电台是民用的八重洲,虽然是民品但是也能用。看来有些人确实为了求生下了血本。
虽然这种电台功率不是很大,作用范围也不会超过20k,但是有了总比没有好。但是因为塞车悍马根本开不走,我只能把电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