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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乃路易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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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五章 四位瘟疫医生(中)(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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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因为你们身体强壮,手脚敏捷,所以我才能和你们一起去啊,”洛姆先生理所当然地说:“难道您还要我一个老头儿孤身深入疫区吗?别说有你们就足够了,如果真是天花,先生们,那么正是天主赐给我的良机,因为我正有对付这个魔鬼的武器。”

    老太婆被他们押着往那座房屋走去,那座房屋看上去平平无奇,和村庄里的其他房屋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只在木门上悬挂了一个十字架,他们一敲门,里面就走出了一个有着类似装扮的男人,不过他的腰间捆绑着一根绳子,就是在修士中常见的那种,仔细一看,他的面罩和长袍都挺粗陋的,没有宽檐帽,只拉起了一个深深的兜帽。

    防护服的最里面是一件皮衣,皮裤,照着个人的身材制作,皮质柔软,但穿上去并不舒服,因为按照此时的医学理论,动物脂肪是可以杀灭瘟疫,以及避免病人的体液沾染在防护衣上,所以这层皮衣皮裤的外面,要由学生涂抹上牛油或是猪油,这些油脂还是城堡总管特意新取的,没有那股令人恶心的哈喇气味,但那股黏糊糊的感觉也足够让人作呕的了。穿上皮衣皮裤之后,可还要套上一层后厚重的长袍,领子可以一直翻卷到下颌,压在面罩里面,这样就可以保证不露出一点皮肤,下边的边缘直接落在脚面,脚下是一双沉重的皮靴。

    于是修士先生就大略地说了一下他在这里的所见所闻,这里的村庄因为地处荒僻的缘故,所以就连农事官都很少在这里常驻,这里也没有教堂或是礼拜堂,当然也没有教士,这里的人们已经习惯了身上出现小疙瘩——或许是因为蚊虫,或许是因为草木的汁液,又或许是因为睡在了太过潮湿的地面上,孩子发热、夭折更是常事,所以他们根本没注意到种种异样——它正是疫病的开端。

    修士经过这里的时候,只是在这座被村民们用来充当礼拜堂的房屋里暂住,幸运地没有和村民接触太多,染上疫病,之后,他无奈地摊了摊手:“显然,也许别处也有跑出去的人,我正要离开的时候,道路就被封锁了。”这里毕竟曾经是法兰西王室的祖地,布卢瓦城堡始终有着一支军队看守,这里的监政官与军队将领的反应也相当快。修士发现自己已经无法离开的时候,就回到了村庄里,尽其所能地找了一些药草,熬成药汤给村民们喝,但他确实如他所说的那样不擅长医术,人们不断地死去,先是虚弱的老人和孩子,而后是女人,最后是强壮的男人。

    “别说啦,”马尔比基说:“我,还有洛姆先生的学生,之前已经说尽了能够说的话了。”

    这样,全副武装之后,就连一点发丝也不露的防护下,他们想要辨别彼此都成了一件难事,就连说话的声音也变得模糊不清,幸而还有他们的手杖,他们的手杖都有着极其强烈的个人风格,洛姆的镶嵌着一个纯银的蛇头,西顿汉姆是黑铁的杖尖,马尔比基的手杖上有着复杂的花纹,简直就像是一件精巧的装饰品了,而尚博朗斯的手杖是他昨天随手从路边捡来的一根橡木枝条做的,上面还留着一些没被剥除干净的树皮,顶端裹着一块手帕。

    老太婆立刻不说话了,洛姆发出一声尖锐的讥笑。他抬起手杖指了指,他的学生立刻用手杖挡住这个老太婆的去路,而后掀开了她的头巾,头巾下是布满了一整张脸的圆形疤痕,“天啊。”她喊叫到,一边努力想要将头巾盖回去。

    可不是么,一边的西顿汉姆在心里说,他还是一群暴徒的首领呢,但他还是没说出来,虽然他知道这个人只怕要对法国的国王不利,但他又莫名地愿意相信这个人,也许是因为他说的那句话,他是说,他也是一个医生。

    “这是个该死的女巫。”洛姆先生说:“还是一个卑劣的盗贼。”他一看就觉得不太对,这个老太婆衣衫褴褛,不像是能够住在这种房屋里的人。在瘟疫经过之后的村庄,这种现象很常见,一些侥幸得存的活人,会理直气壮地将那些不幸的人最后的一点资产占为己有——那些圆形的疤痕,说明这个老太婆曾经感染过天花,但幸运的活了下来,所以她才会这样安安心心地住在疫区里。

    “不用了,”尚博朗斯说:“这正符合我的身高和手掌的宽度。”确实,尚博朗斯是他们之中最高大的,“您看上去简直不像是个医生,”洛姆在面罩后面打量了他一会说道:“更像是一个战士。”

    “已经足够了,修士先生,”洛姆说:“医生只能拯救他们的躯体,而您却在拯救他们的灵魂。”

    此时快要到中午了,一日三餐是巴黎的风尚,一些贵人们也会暗中如此享受,但在村庄里,一日两餐才是正常情况——早上起来先去干活,干上三四个小时,才在邻近中午的时候有一顿饭,保证人们能够有继续干活的力气,晚上四五点左右时候的一餐,是为了敷衍咕咕作响的肚皮,也是为了早上的活儿做储备,所以现在,应该能够看到房屋或是棚屋上方升起的烟雾,但就是这么一看,洛姆为首的瘟疫医生们,一颗心就不由得沉了下来,因为他们只看到了十几道烟柱,还是从比较好的房屋里传出来的,也就是说,大部分房屋,还有几乎所有的棚屋,它们的主人不是去见了天主,就是跑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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