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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乃路易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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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二章 圣但尼(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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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入狮子笼,也被钉上十字架,但他始终没有屈服,背叛天主,在公元261年的时候,圣但尼和他的追随者被处以斩首之刑。

    这样想过之后,鲁本斯的神情就淡漠了很多,接下来,耶罗尼米斯·博斯做了一个出乎人意料的举动,他没有一气将所有的草图勾勒完毕,“去调颜料吧,鲁本斯。”他说,一边换了一根炭笔,开始描绘底稿,用更精细的手法。

    人们在那里安葬了他们,并且在很多年后,就地造起巨大的教堂,这座教堂就是圣但尼教堂,也是法国王室最熟悉的教堂之一,因为所有的王室成员最后都要葬在那里,从克洛维一世开始,路易去过两次,一次护送自己的父亲路易十三,一次是和原先的奥尔良公爵加斯东做一个彻底的了结——王室陵墓并不阴森,白昼有阳光,夜晚有蜡烛和火把,这里看不到沉重的石棺,只有一尊尊冰冷的大理石雕像,他们衣冠整齐,头戴冠冕,平静地合目躺在陵墓上方,双手合十,仿佛正在做最后的祈祷——安妮王太后对路易说,今后她会在这里,路易也是,菲利普更是不会例外,他们会在这里等待末日降临,而后在天使的指引下,升上天堂,与天主和圣人坐在一起。

    要说色粉,也与凡人使用的不同,像是黄色,凡人们使用的多半是雄黄粉末,但在巫师的手中,是母牛的胆,在博斯这里,是受水刑而死的女性的胆,可笑的是,其中竟然还有不少来自于教士手中,他们擅自为人们举行女巫审判,那些不管是不是无辜的女人们,被沉入河流或是湖泊,浮上来就表示她被魔鬼诱惑和庇护,沉下去就是无辜清白的——她们或许是生了太多孩子,因为魔鬼会给女巫旺盛的生殖力;也许是不生孩子,因为她是魔鬼的爱人;也许很丑陋,因为天主要用这个来警告众人远离她,也许很漂亮,因为她们要靠着魅惑的面容来引诱别人堕落;也许衰老,因为正是因为失去了青春,才会背弃天主,向魔鬼发愿,也许很年轻,因为正是无知,容易被魔鬼引入地狱——她们唯一相同的地方,就是有着一枚浸透了憎恨与恐惧的苦胆,它表面是褐色的,内里是黄色。

    “也许就是圣但尼。”那时安妮王太后这样微笑着憧憬道。

    说到圣但尼,他在法兰西可能是仅次于天主圣子圣母的显赫人物了,在巴黎的诸多教堂里都有他的圣像,特征十分显著——路易始终不太明白,这个时代与之前的人们为什么总要让圣人随身携带着他们受死时候的刑具和受到残害的躯体,像是耶稣总是背负着十字架,头戴荆棘冠冕,圣阿加莎总是握着钳子(罗马皇帝命令士兵用钳子伤害她的胸部),圣巴多罗买手持匕首(他被剥掉了全身的皮肤)……但就算是神圣巴多罗买也是完整的,至少没有露出被剥掉皮肤之后的悲惨情状,但只有圣但尼,这位圣人是没有头的,他的圣像上面,脖子以上是一个圆形的圣光。他的头颅被捧在自己手里,视情况而定,有时候看上去还颇为悠然自得。

    处死他们的地方现在叫做蒙马特高地,在这个时代被称为殉道者之丘,但他们并未葬身在那里,因为行刑的第二天,人们想要去为他们收敛尸身的时候,却惊骇地发现,三个没头颅的身体慢慢地站了起来,抱起自己的头颅,走到不远处的溪水里,将头颅洗干净,然后高高地把它举起来,向着北边走去,一直走到大约两法里之外的一个小村庄,才倒下来真正地死去。

    明亮的红色,不是朱砂,就是近年来才找到的胭脂虫,但巫师们只要去寻找失去了孩子的母亲,或是失去了恋人的女孩,又或是失去了挚友的年轻人,他们痛苦的眼泪混入明矾,就是最艳丽的红色,这是心血的颜色。

    他随手从一旁的坩埚中抓起一只足够婴孩面孔大的蛤蟆,这是要有技巧的,因为不能弄破蛤蟆背部皮肤里藏着的卵,他一手按住蛤蟆,一手举起一根很小钝头银叉,开始一只一只地把卵从蛤蟆的皮肤上挑下来,这是一份很讲究眼力和技巧的工作,蛤蟆不安地蠕动着,挣扎着,也许它也意识到它的孩子命运悲惨——那些卵连带着蛤蟆皮肤上分泌出来的白色毒液落在石臼,这种石臼在别处也常见,人们用它来捣碎胡椒和大蒜——鲁本斯用来捣碎蛤蟆卵,捣碎这种圆溜溜,滑腻腻的东西的感觉很差,幸而他也做习惯了,可能只用了几分钟甚至更少。

    随即,鲁本斯就笑了起来,他真是犯蠢了,耶罗尼米斯·博斯的绘画是诅咒,是引人向地狱的,既然如此,他的画怎么会令人得到平静,受到安抚。

    “我要的就是这个。”耶罗米尼斯说,听着老师不容置疑的语气,鲁本斯只得坐到画板前,蛋彩画是用许多轻薄的颜料,一层层地叠加上去的,耶罗米尼斯与鲁本斯的风格不尽相同,而且想到这幅三联画很有可能对法国国王不利,鲁本斯更是迟疑——虽然可能令老师不满,他还是尽力将一些温暖的,和善的思想和感情透过笔尖流露出去,圣但尼原先苦涩的面容变得虽然悲哀但坚定,仿佛意识到了自己的结局但又毫不畏惧,他的手指也变得更为丰润柔和,这样看起来至少不像是一只爪子,而是一个圣人的手,他的随从的表情也不再那么险恶,只显得有些愚蠢和天真。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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