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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乃路易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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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八章 路易十四的首次御驾亲征!(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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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小插曲除了引起人们的一阵大笑之外,没有对国王的阅军游行造成哪怕一丁点儿影响,在宪骑兵之后是火枪手连队,达达尼昂伯爵是他们的首领,他趾高气昂地策马走在最前面——相比起近卫军和宪骑兵,火枪手们的装扮要更随意一些,他们穿着人们熟悉的法衣,这是一种中间开口,两侧有缝,直接套在身上的斗篷式外衣,同样是深蓝色的丝绒或是绸缎,但前胸后背都有一个白色的大十字架,同样经过国王的建议,法衣的长度从膝盖以下变成了腰部以下,这样他们活动起来会更方便,他们的白色蕾丝领子大大地向外翻开,就和他们的笑容那样引人瞩目。

    菲利普公爵今天也身着皇室蓝色的外套,除了没有冕袍之外,与国王几乎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在人们的欢呼声中,他奇异地发现自己没有什么不甘,只有一阵胜过一阵的炙热情感翻涌上来。

    勒布朗并不是那种薄情寡义的人,他已经想好,等他离开,会留下一枚宝石戒指给这个姑娘,作为这些日子的报偿。

    勒布朗暂时还不懂得什么叫做彩色连环画,但他早就苦于没有用武之地,国王固然欣赏他的风格,但奇怪的是,国王虽然秀美高大,却非常,非常,非常不喜欢被画,除了在与西班牙联姻的时候不得不让勒布朗画了一幅画像之外,他就没有第二幅画像了,就连王太后与王后的画像坠子里的小画像,都是勒布朗从那副相亲画像里拷贝下来的,如果不是其他的王室成员时常召唤勒布朗,勒布朗都要怀疑自己的首席画师地位是不是早就名存实亡了。

    不过这些近卫军骑兵虽然鲜亮,但比起之后宪骑兵队伍又不由得黯然失色了,毕竟后者源自于曾经的敕令骑士,比起多由平民组成的近卫军,他们几乎都有着悠久显赫的身份与姓氏,他们的装备也要比近卫军更完备与传统,也就是说,他们是有盔甲的,精美的头盔和胸甲在阳光下折射出犹如黄金白银一般的明亮光泽,头盔上还装饰着鲜红色的鸵鸟羽毛,胸甲上往往铭刻着这件盔甲的家族纹章和历史,镶嵌着细密精巧的花纹,或是在某些地方鎏金以及用真正的金子打造,胸甲外露出是红色长外套,翻起的袖口是黑色的丝绒,他们的帽子也是黑色的,插着白色的羽毛——也有人依照西班牙的说法,称他们为龙骑兵,他们的火枪为龙枪,而西班牙语中的龙发音是卡宾,这种火枪也就是现代卡宾枪的前身。

    但人们丝毫不以为意,他们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声波一阵比一阵大,阳光照耀在清洁过的道路上,此时勒布朗的心中升起了一丝惋惜的意味,因为在以往的石头子儿路上,雨水冲刷掉粪便尘土之后,留下的就是被马蹄靴子打磨的光亮油润的石头,它们的缝隙往往会形成一种奇特而又美妙的纹路,而水泥路面,虽然他也要称赞它的干净平整,但统一的颜色与质地让它看起来十分呆板,在画面上很难显现独属于它的美感。

    路易想,他并不需要古罗马皇帝的凯旋门,他需要的是属于自己的凯旋门,每一次胜利,每一座凯旋门。

    ……

    到了凡尔赛,国王脸上的笑容才变得真实起来,有了比较,奥尔良公爵才发现,比起凡尔赛人的真心实意,巴黎民众的鼓噪有多么轻浮,多么无趣和无用。

    这些危险的装饰品被挂在近卫骑兵们的胸带上,胸带上还有几个小钩子,用来勾住短柄火枪,长剑和一些私人物品,譬如酒囊和最近流行起来的烟草。

    怀着这样复杂的心情,勒布朗放下杯子,轻轻地推了推身上的女孩,女孩虽然很不情愿,但还是端起托盘,轻手轻脚地下去了,勒布朗的感情随着曼妙身影的逐渐消失而变得冷淡下来,他打开阁楼的窗户,在伸出的平台上坐好,他的视线沿着被煤油灯照亮的水泥路一路往前,马灯轻轻地摇晃着,从黑暗中走出了一列火枪手,他们穿着朴素的衣袍,显然是来巡逻和清街的,为首的人看到了勒布朗——他太明显了,在整条街道上,唯一打开的阁楼就这一处,在勒布朗的身边就是垂下的王室旗帜,在黯淡的光线下,皇室蓝呈现出深重的钴蓝色,但用金银线绣出的金百合却依然熠熠生辉。

    果然,听了奥尔良公爵的回报,路易喜悦地拍了拍弟弟的肩膀,他非常看重这次出征,它将会直接影响到国王对巴黎,对奥尔良,对整个法国乃至欧罗巴的统治与影响,可能长达五十年,成功了事与功倍,失败了就要用更多的力气与时间去挽回。

    人们由此欢呼起来,天主与圣人的圣名不绝于耳,乳香与没药的烟气取代了残存的雾气,浓烈到站在顶楼露台上的勒布朗也能清晰地嗅到,他向弥撒的队伍做了一个尊敬的手势,就坐下来将这幅精美神圣的画面记录下来。

    凡尔赛的人们献上了数之不尽的食物、布匹和各种各样他们认为国王会需要的东西,而他们献上最珍贵的东西莫过于他们的儿子,国王的近卫军,国王允许他们暂时回到家里,和家人待在一起,直到明日出发——他也不知道这些好孩子能够回来多少,虽然路易不得不承认自己天真地希望能够一个不少地把他们带回来。

    勒布朗,国王的御用画师起得很早,或者说,他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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