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回应。
莫里斯也收回目光,轻嗤出了声。
拿捏弱小,欺辱缄默,还特么的洋洋得意?
他可算明白为什么一提到学校,聊到同学,杰森就露出一副一言难尽的表情。
在这里,有人高傲到眼睛长在天上,有人卑微到眼里放光,还要讨好韦恩家的孩子。
有人夸夸其谈世界大势,却对哥谭情势变幻一无所知,有人侃侃而谈贵族间的趣闻,却懒地一瞥流浪汉横死街头的新闻。
不过,这也很正常。
几百年财富的积累,让他们一出生,就有了常人难以企及的起点。而他们,也只需安安稳稳利用手中父辈们留下来的资源,就能如愿以偿成为哥谭精英中的一员。
所以,他们自始至终,都没有任何必要去了解另一群人眼中的哥谭。
而更可悲的是,最有能力改变哥谭的,也是他们。
不是说一个人不能通过自己的努力爬到哥谭的上层。只是,如果一个人需要想方设法地对抗饥饿,需要方法百出地远离暴力,更有甚的,连活着都已经竭尽全力了,那他又哪来的力气,去成为精英呢?
大概这也是为什么,这几百年的悠悠岁月里,在哥谭,出现,而且仅出现了一位,布鲁斯韦恩。
莫里斯的视线穿过窗子,掠过波光粼粼的湖水,恢宏的哥特式尖塔,一路望到了最为繁华的摩天大楼街区。
他突然明白,在布鲁斯韦恩真正从实质上为哥谭付出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沦为了贵族间的“笑柄”。
所以他必须荒唐,像唐吉诃德一样,举起骑士的长剑,向风车发起冲锋。
只有这样,其他贵族才会带着恰当好处的不屑与尊重,交杯换盏,调笑问道,风车又是怎么招惹他了?
下课铃声响起,莫里斯收拾好了书本,走出教室,顺着人潮下了楼梯,走出大厅。
迈下台阶的一刻,扑面而来的阳光让莫里斯忍不住抬手挡了挡。
放下手后,映入眼帘的,是阳光明媚、欢声笑语的校园。但他没觉得阳光有多么的温暖,只觉得笑声刺耳。
人流涌动中,岁月安稳的嘈杂中,莫里斯伫立在了楼门的中央。其他人绕过他,各自走向了四面八方。
只有他,像是流动的溪流中,一块倔强的礁石。
—哥谭真的有英雄吗?
—没有吧。
—蝙蝠侠是英雄吗?
—他只是个骑士,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