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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夜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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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夜魔,阴险毒辣(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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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隐表达不满之意。

    恩,给下属压力是必须的。

    “还有个理由就是,我在碧波城做的苏家的事情,痕迹有点重,所以我也需要,改变一下印象,否则,白云武院不会刻意看重我。所以属下就把西门世家和西门旭日,当做了进身之阶。这是属下的一点私心,不敢隐瞒教主。”

    方彻用一种‘我对教主很坦诚’的态度,将这一切和盘托出。

    果然印神宫高兴了!

    夜魔对我果然是毫无保留。

    “那你以后打算?”

    印神宫再来一句。

    “以后再有别的事情的话,如果需要的话,丁孑然和火初燃的家族,属下也会卖的。属下只对一心教和教主您负责,只要不是咱们一心教的,属下并不介意。”

    方彻老老实实的回答。

    “棒极了!”

    印神宫极其满意。

    夜魔说的对啊。

    咱们都是邪教了,还在乎什么仁义道德?

    讲义气?

    陋习!

    印神宫立即编辑回复:“原则上,咱们都同属唯我正教,互相之间,乃是同僚,是不可以出卖对方的,这是咱们教中的大忌。念在你第一次,事先也不知情,所以,这一次就不予追究。”

    写完后,看了一眼,感觉不是很满意。

    于是就再加了两句话:“以后若有此等情况,教内必给予严惩!”

    编辑完毕,发出。

    方彻接到消息。

    看了一眼就笑了起来。

    印神宫果然是魔教教主,绝对的老银币啊。

    这一则消息,看起来是不准这么干了。

    但是你要懂得抠字眼。

    首先是三个字‘原则上’。

    原则上不准。

    这个大家都明白,原则上不可以,其实就是可以的意思。懂的都懂。

    然后是‘教中的大忌’,大忌这俩字,可圈可点。

    忌讳嘛,懂。但是忌讳就和规矩一样,就是用来让人打破的。只是看你敢不敢而已。

    由于是第一次,‘不予追究’,这四个字,意味深长。

    既然第一次不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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