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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早在上万年前就退缩到大陆南方的荒莽密林里,留在外面的都是半精灵。
李奇叹气:“我知道了,那是只精灵,然后呢?”
“圆钩捞了起来,尸体忽然割了圆钩那地方……”
等等,精灵?
塔伦斯想了想,和刚才塞巴迪安一样震惊了:“子爵您真的要把这五百人都当成学徒?”
匕首捅在“草鞋圣光盾”上,发出类似电流的滋滋声。
他现在不紧张了,反而很兴奋。
女刺客离着他至少有二三十米远,灰雾刚刚升起,她就在李奇眼前出现,像是从空气里挤出来似的。
“先拖着吧……”
“少爷!别靠近!这是个刺客!”
之前也经常用神术,但都是练习,从没实战过。
那么第一步,就从土~改开始吧。
蓬的一声闷响,圣光盾散作点点星芒,刺客被砸得腾空而起,摔在地上没了动静。
说到安全,李奇的心又沉了下来。
李奇想搞的这个农场,种地只是手段,实质是让领民通过集体劳动,接受“革命思想”的教育。作为教会学徒的预备队,随时从里面发掘苗子。
李奇无语,河里不是天天都漂尸吗?这有什么奇怪的?
费恩的贵族们流行畜养“祖传精灵”,其实不过是寿命不到二百岁的混血种,耳朵虽然是尖的,却并不长,藏在头发里就不容易看到了。
李奇浑身发麻,他只是来看热闹的啊!
女人朝李奇看过来,身体忽然化为一团灰雾。
直白点说,原本只是想混个吃香喝辣的前程,现在却成了神廷和国王角力的对象,必须得用足心思用尽力气周旋。
李奇抚额,他手下的卫兵都是这种货色,连事情都说不清楚。
“解……解决了?”
他捏住了一只热热的,软软的东西,是她的耳朵。
眼角忽然一闪,刺客消失了,地上又升起灰雾。
塔伦斯这个害人精!不是塔伦斯说可能是雇的护卫,他也不会贸然跑过来送死。
他本来还想把所有领民都集中起来开搞,不过看塞巴迪安和塔伦斯的吃惊程度,这么做也确实骇人听闻。说不定神廷和国王两边都会猜疑,就退而求其次,从一座集体农场开始。
因为我开始认真了……
李奇喘着粗气,看着趴在地上的刺客。
不等回答,李奇说:“是人!费恩的亿万凡人,身上都有神性,他们就是神祇的田地啊!”
塔伦斯也想到了神廷和国王那边:“我们究竟该站在哪边呢?”
“塔伦斯,对我们来说,最宝贵的是什么?”
他又有些疑惑:“是什么让子爵为那么久远的事情做打算了?”
萨达尔惊叫:“不好!”
今天小试身手,他还是第一次体验到用超凡力量战斗的滋味。
泛着森冷寒光的匕首高高举起,李奇暗道今天就要丧命于此么?
萨达尔这个坑货!脑子里装的是翔吗?自己分明穿得很普通,他非要把自己的身份点出来。
“他的价码可不低啊……”
开弓没有回头路,神殿落成的时候,圣光就已经跟他和菲妮的命运绑定在了一起。不管是为了菲妮,还是为了自己,努力的方向都已经跟女神的任务并轨。
“子爵,这么多金蒲耳可以买您一辈子都用不完的染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