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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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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一百四十一章 开海(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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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这样的国家,关系到了不持堪合随便入贡的程度。朝廷在福州设有柔远驿,专门接待琉球贡使。此意味琉球贡使不必如其他贡使那般必须千里迢迢到京师方能入贡,然后再千里迢迢的运回家去,运费就不知去了多少,这放在现在就是‘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然后就是其他各朝贡国,有的必须规定来京,有的不必,但不必来京的,必须持有堪合,而且贸易的数量也是有限的,不是你来十艘船我就给你十艘船的货,你卖不出去的东西,我还要给你兜底。不过这样也算是不错,换句话说可以称得上是‘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剩下的倭国,那就是别说什么伙伴关系了,大家都已经撤交多少年了。但这是官方的,私底下两国海商倒是常来往,而且还是彼此‘第一贸易进出口国家’,可是这中间的钱都给两国海商,以及琉球,葡萄牙人赚走了。

    而且明朝虽开放了月港,但给予船引的八十八艘里,都是前往东西二洋的,这东西二洋是南洋的东西二洋,总之没有一艘是往倭国走的,换句话说倭国还处于明朝的‘贸易封锁’的名单里。

    王宗沐问道:“此是何意?”

    当下王士琦自信道:“依孩儿之见,若是朝廷可以改变陈规,允许在闽,浙,粤数地开海。却在口岸之处课以重税,譬如对琉球的贡船采用轻税,仍是二十税一,对于其他各国贡船则是十税一,甚至五税一。如此之法,即富裕沿海百姓,更让国库得以充实,最重要是维持朝廷与宗藩的朝贡之体,将大权操之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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