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烦心事,柳莎莎不想说。理智的看,那是家明婚前的破事,但感性的说,她仍然难以接受。
不想说没关系,不想说便证明了老郭的猜测。他也是男人,也同样刻苦攻读过,何况李家明精力充沛又年少多金,能犯的错误还不好猜?
那就说故事呗,象是闲聊一样,老郭说起了他的往事。年少得志,为了学业不顾一切,最终劳燕分飞。
“老郭?”
面对脸色发黑的柳莎莎,老郭象过来人一样感慨道:“莎莎,爱情那东西,对于我们来说,那是用来缅怀的。”
“你”,为闺蜜气急的柳莎莎却无法指责,芬华与老郭感情不错,但她这个旁人看得出来,老郭只是为了结婚而结婚。当初柳莎莎还劝过杨芬华,可她说人生就没有完美无缺的,起码老郭是她爱的人。
“唉,如果时光倒流,我或许会学成后回国,可往事不可追。”
“是吗?”
智商与情商均高得吓人的柳莎莎没有杨芬华那种毒舌,但一样伶牙俐齿,冷笑道:“一个男人的一生中,至少会拥有两朵玫瑰,一朵是白的,一朵是红的,如果男人娶了白玫瑰,时间长了,白的就成了桌上的米饭粒,而红的就成了心头的朱砂痣,但如果他要了红的那朵,日子久了,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而白的,却是床前明月光。”
老郭被呛住了,他不知这话的出处,但听得出这刻薄话里的嘲讽与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