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静大的吵醒了二楼浅眠的小白领,揉着眼睛正想看外面闹腾什么,就被抢劫的一身一脸的花花绿绿吓住。
这老小区的路灯一点都不亮,还以为是石山骨把人打出满身血呢。
作为一个社会好公民,并且弱鸡的小白领,能做到的就是保护好自己,并且及时报警。
由于片区关系,非常凑巧的,两边都是一个警局负责的。
接到通知的接线人员,嘀咕今晚可真忙活,一连两个大单,他泡面刚吃上呢。
可是再抱怨,人民警察也不会迟疑出警的速度。
最后,自己逃跑没看清路,摔了一跤的抢劫犯,摔破的膝盖和手掌,都给警察算到了勒住他的石山骨身上,没好气的都给带走了。
在警局相遇的两伙人,都对这颠倒的受害关系给搞蒙了。
到底是不是寻衅滋事,当然这个定论还要用监控去验证。
问为啥不能直接认定?
老头和王老板不说多熟,可他们其实也没那个大仇要在警局折腾,虽然都是正常买卖吧,可是做古董文玩的,多少有点尾巴不能被拽出来。
自然他们被教育一顿,就算和解了。
对于另外一对人的情况,就比较复杂了。
首先是要严谨,其次就是他们说的抢劫物品,汉八刀玉蝉并没有出现在那个花花绿绿惨不忍睹的身上。
在调取运粮河西路附近的监控后,确认了这位花里胡哨是抢了东西逃跑的,但是他抢了的玉蝉去哪里了呢?
警察把目光投向了,最后和他纠缠在一起的石山骨,王老板和他并不是一伙的,或者说这位帅小伙不过是第一次见的顾客,还对玉蝉很感兴趣,会不会是他拿的。
在王老板和金天好不容易的一番解释下,警察才相信了石山骨是见义勇为,当然还有石山骨大大方方让人掏兜,表示自己的无辜。
现在所有的线索,就等着回答问题有点颠三倒四,像是喝醉了或者吸了的家伙来解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