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安好奇地向舞台的方向张望。
乐队有四个人,一个吉他手,一个主唱,一个贝斯,还有一个鼓手。
主唱站在中间,头上的红色短发很显眼,是唯一的女生,瘦瘦高高。
莫郁安没有听过正在唱的歌,大概是首忧伤的情歌。
主唱的声音比起一般女生要厚,既高傲又慵懒,让人不自觉沉溺。
“二位的酒和饮料。”
几分钟后,服务生端了两个杯子上来,一高一矮。
“你确定你身上的伤能喝酒?”莫郁安咬着蓝色的吸管,忧虑地问。
“没事,止痛片失效了,就拿酒精顶上。”
郑末途拿着透明的酒杯,琥珀色的酒衬着他骨节分明的手。
“这是很有名的乐队吗?”莫郁安看着不远处的舞台问。
“还行吧,”郑末途答道,“是本地的一支乐队,有点名气。跟酒吧老板认识,不然也不会来这个一星期都卖不出去几杯酒的地方唱歌。”
乐队换了只曲调轻快的歌曲,台下有人跟着合唱。
不时还传来欢呼和掌声,看样子是乐队的粉丝。
“好羡慕啊,”莫郁安被欢快的气氛感染,不由得感慨,“做自己喜欢的事,还有粉丝,肯定每天都很开心。”
郑末途看她对乐队很有兴趣的样子,说了点自己知道的情况:
“这乐队其实成立才一年多,成员年纪也不大,多数都是大学生。”
“最小的是主唱,才17岁。”
莫郁安面露讶异:“不就是读高二的年纪?”
郑末途仰头灌了口威士忌:“听说中考也考得不错,原来也要来我们学校。”
“但小姑娘倔强,坚持要走音乐的道路,所以就干脆辍学了。”
“父母也挺支持,早期乐队的资金都是他们给的。”
“真好,”莫郁安羡慕不已,“要是我说我不想念书,别说我妈,连我爸都得打死我。”
“老说什么别人家的孩子,我看别人家的父母更好。”
“是,”郑末途此刻最懂她,“有人的父母天生就是混蛋。”
他喝了几口酒,紧皱的眉才舒展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