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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骨难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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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趁热喝(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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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末途愣愣地。

    又闹乌龙了?

    陈期那厮果然不靠谱。

    他假意咳嗽了几声,掩饰自己的尴尬。

    不是这个,那说到底还是在生气?

    郑末途懒得再瞎猜,提笔又写了张便签。

    ——那你最近跟我闹什么别扭?

    莫郁安捏着便签,这下不知道要说什么了。

    郑末途的字写得苍劲有力,行云流水,印在便签上漂亮得能拿去展览。

    作为校霸,他平时当然不读书,提笔写字更是少见。

    跟他当同桌这么久,能看到他写字,全是上课传纸条的时候。

    说起来,传纸条这事儿还是莫郁安自己先开始的。

    她有轻微的近视,但之前都是坐在第一排,所以完全没影响上课记笔记。

    但是到最后一排,有时候老师写的板书字比较小,她就看不清楚。

    有一节数学课,王老头噼里啪啦写了一黑板数学题。

    又密又麻,让他们现场练习。

    她睁大眼睛费力好了好几分钟,还是看不清楚。

    她郁闷地抱怨了一句“王老头写得什么鬼,到底是3还是5”。

    玩手机的郑末途听见了,抬头看了一眼,提醒道:“写的是3”。

    然后又特别有良心地把剩下的数学题抄在便签上给她。

    然后她就发现这个上课不听讲的同桌,原来还有一个这么大的优点。

    从那以后,黑板上有看不到的东西,莫郁安就问他。

    短的郑末途口述,长一点的或者是理科题,他就会抄在便签上给她。

    有时候两个人还会在便签上闲聊两句,比如说“今天为什么迟到”、“天气好热”、“去超市帮我带包零食”之类的。

    虽然都是些无聊的生活日常,但看到郑末途一笔一划耐心地写字,莫郁安心里就充盈着一种满足感。

    刚才莫郁安整理书桌,发现郑末途写给她的便签竟然有那么多,随便哪本书里都夹着几张。

    简直已经渗透到她学习生活的每个部分。

    ……但这些痕迹马上就要被覆盖。

    要是她跟郑末途不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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