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乾,李二超,老胡,小赵,张欢,没有人走掉吧。”
“他妈的,老子们出来十三个人,现在就剩下咱六个了,不能再掉人了。”
为首的是一个平头中年男子,满面的沧桑,一脸的胡茬,看来这末世这几天经历了不少。
他一边点名,一边目光机警的四处扫射,将周围丧尸的位置都铭记于心。
“刘哥,这边丧尸不少啊!要不咱们还是换个地儿吧!”
一个学生样的年轻小伙子低声说道。
被称为刘哥的平头中年男子扭头瞪了他一眼,压低声音道。
“张欢你他娘的,这也不敢那也怕!再他妈拖,太阳都要下山了,还找不到吃的,你丫是想继续喝西北风啊!”
张欢一缩头,辩解道。
“不是我怕,我就是想着换个安全些的地方,也是为了兄弟们着想啊。”
“别特么废话!这附近大大小小的超市老子们基本已经跑遍了,这里丧尸已经算相对比较少的了。”
“就是,这已经算不错的啦,这你还不满意,还想换哪里去,你是想去勇惠啊?”
队伍斜后方一个精瘦男子接话道,他叫李二超。
这话一出,周围顿时安静下来,勇惠?那不是开玩笑吗?那可是在亿达广场!指不定有多少丧尸在里面呢!
张欢还想反驳什么。
刘勇手一抬,止住了他的话。
只是低沉着声音对着身后几人说道,
“……这样,我已经看准了,咱们走左边那条路。你们看见没,那里几只丧尸中间间距很大,咱们可以走中间穿过去!而且几只都是矮小干瘦的,可能比较虚,就算被发现了马上把它们干掉风险也比较低。明白了吗?”
见刘勇已经拍板,其他人也都不再说什么,纷纷思考起这方案的可行性。
他们在这段时间里虽然付出了不少人命,但也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首先便是发现了丧尸的眼睛其实已经看不见了,他们捕猎主要是靠听觉,其次就是不太灵敏的嗅觉,他们的嗅觉有一定程度的退化,但唯一优点就是对血腥味特别敏感!
见众人纷纷点头,刘勇一马当先,率先潜伏了出去,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