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那一刻,我就后悔了,特别想冲出去把你拉回来。”
窝囊?他那几千年倒是活得挺窝囊的。
几千年的回忆,零零碎碎地同时在麦明菲和顾霆脑海闪过。
第一世,她是富家小姐,他是睡猪圈的小奴才,他有个很符合身份的名字——阿狗。
由于宅邸很大,顾霆负责厨房的粗活,根本没有机会见麦明菲。
当时麦明菲已经许配给一名少将,那名少将就是男主,正在远方征战,承诺回来娶她为妻。
顾霆刚进入世界便收到麦明菲亲爹病死的噩耗,远方又传来少将战死的消息,于是她恶毒的继母强行将她许配给当地六十多岁的富商。
顾霆深知道,既然少将是男主,那肯定没死,他们必须去边疆找他。
什么现代人穿越到古代犹如神仙开挂,燃爆人生,任何事都不在话下?
那你肯定小说看多了!
顾霆带着麦明菲逃出大宅,在现实世界中衣食无忧的富家哥儿小姐,第一次深刻体会到,什么叫饥寒交迫、什么叫虎落平阳被犬欺。
那是个兵荒马乱的时代,刚把外敌撵出中原,边境又不平静。
走出大宅,他们没有任何庇护,所有事都得靠自己,为了填饱肚子和赚路费,顾霆去码头干苦力。
麦明菲也找到她人生第一份工作——洗碗工。
他们住在败破的小木屋,一个月租金几文钱,雨天漏雨,夏天热得发疯。
顾霆每天回来都累成狗,体力上的折磨不是最痛苦的,精神上的折磨才要命。
他长期身居高位,从没受过气,码头上干活的都是粗人,说话粗鄙不堪,他为此跟别人打架,身手再好也架不住十几个人围殴他。
一切都是因为女主,都是女主害的,所以他把所有怒火都发泄在女主身上,骂她,甚至丢下她,冷静一晚上后,他又回来找她。
顾霆离家出走了一回又一回,换了三份工作,直到某一天,他看见女主在菜馆被同事欺负,打扫茅厕、洗碗、清洁厨房,最脏最累的活全都她干,她却不吭一声,回家也从不抱怨。
这个柔弱得不能自理的千金小姐,竟然在乱世中硬生生的坚持下来,当顾霆累得不想再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