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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大院养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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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第16章(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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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这里回去,程澜告诉闫淑芬,“大伯母,我看秦柳阿姨现在一心奔事业,好像没有要把大伯抢回去的意思。”

    上次,秦柳还提过林大伯两回。

    不过也是说如果再没有办法,她只能去找哨兵表明身份说自己是林大伯的前妻,特地从老家来看儿子的。

    这次则从头到尾都没提过。

    她更多是高兴终于在成都安定下来了,可以离儿子还不是太远。三站路在大成都真的算是很近的距离了。

    另外就是有些担心自己手头的钱不够花。

    她可没想到再找大伯要钱过日子。那2000块是作为离婚的补偿。

    本来嘛,她跟了大伯九年多,都是林家最苦的日子啊。

    听说那些年她娘家还贴补了林家不少。

    林大伯回城的时候都跟她离婚了,现在也和原配复婚又生活在了一起。

    她如果有抢人的心思,当初就不会爽快离婚了。

    她找到林爷爷哭一场,林爷爷肯定会为她做主的。

    那林大伯想离婚肯定没那么顺利。

    所以秦歌觉得,秦柳阿姨是完全没有要找大伯复婚的意思的。

    她就是惦记儿子惦记得不行才没忍住,进城来的。

    至于林大伯,应该是伤了她的心。你既无心我便休!

    她现在想得更多的应该是怎么挣钱,真正在成都扎根。衣食住用行,样样都要花钱啊!

    最好将来成了小老太太也能够自给自足,不要给林墨增添麻烦。

    所以,她才对合伙做生意挺上心的。

    程澜设身处地、推己及人,能想到的就是这些。

    “奔事业?”闫淑芬疑惑地问道。

    “就是挣钱啊。成都居,大不易!她一年房租360,加上吃喝怎么也得花800吧。再买买衣服1000块就没了。她想守着小墨长大,也得手头有钱啊。”

    闫淑芬点点头,是这个道理。

    林景东肯定是没多的钱去贴补秦柳的生活的了。他说下个月起要多交50块的生活费。

    他一个月才一百多呢。

    一家四口之前是交一百的生活费。再加五十,他们两个人的工资就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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