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血液的飞溅,整个西区也都知道来了一个狠人,刚出手就把混迹多年的大疤给杀了,跟个没事人一样一直坐在酒馆内喝酒。
酒馆内挂满了羊头,空气中腥臭的味道也在一直蔓延,破旧的木桌椅被几个大汉坐的嘎吱作响,任天实在是受不了这个味道。
主动走到老板的面前,提出了第一个要求。
“能不能把你这卫生收拾一下,难闻死了。”
酒馆老板是个中年男人,叼着旱烟手里的砍骨刀劈在羊骨上,眼见是一个年轻人,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抬头看了任天一眼,没有搭理。
见老板依旧不为所动,任天也是无奈叹了口气。
“你这样我不把你场子砸了不好收场啊。”任天一拍桌案,一整张桌子瞬间碎裂。
一只手抓住老板的头直接丢了出去,随着一声闷响,屋外飞扬起黄沙,任天一脚踢碎大门走了出来。
“好说歹说你不听吗?”
“好生蛮横,我的店我不能做主吗?”老板捂着胸口缓缓站了起来,刚才那一下差点没把自己摔废了。
“你怎么就是没明白呢?”任天扭扭脖子,一脚把老板踢在地上。
“我就是来砸场子啊,你们这些败类,手上都沾着人命吧。”任天大脚踩在老板的胸膛上,环视周围。
每个人的手中都带有杀气,只有见过血的人才会带有这种明显的特征,整个西区,就是犯罪收容地,里面藏污纳垢,躲着的都是一些穷凶极恶的罪犯。
“呵呵,你很清高吗?我看你手上的鲜血也不少。”老板突然大笑,张开大口就朝着任天的小腿咬去。
任天腿法也十分了解,随着抬脚一记侧踢,老板被踢得头晕眼花,躺在地上看着蓝色的天空。
“我让你把卫生弄好,能不能干。”任天居高临下的看着酒馆老板,只要他敢摇头,马上就会变成一具尸体。
任天心中,杀人早就没有了负罪感,江湖之中,快意恩仇,不是你杀我,就是我杀你,混迹江湖就要把脑袋系在腰带上。
这几年任天为了天源这些事已经收敛了许多,但是心底里按压凶性依旧不会削弱。
酒馆老板死死盯着任天,粗壮的手臂微微颤抖,犹